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纹阴师 第132节

  而胎儿的肚脐上,竟然连着一根如小水管一般的脐带,隐约看到其中的血管鼓动,一鼓一缩。
  啊啊!
  那浑身粘稠胎液的胎儿大叫,坐在宋佳薇的肩头对我们抱拳,微微鞠躬。
  宋佳薇连忙对我们几个人说:“对不起,他的喉咙还没有发育完全,不能张嘴说话。”
  我有些被这古怪的画面震撼,之前四个月大,现在也才五个月大的胎儿啊......别人早产,起码都得七个月吧?
  宋佳薇拿出一只纸笔,递给胎儿,给连着脐带的胎儿写字,方便与我们交流。
  接着,她十分认真、乃至兴奋,对我们说:“我听他说过,古代的江湖圈子,咱们阴人讲道义,既然诸位听说过谢必安,那么就应该知道这是什么情况,还请不要坏了我儿子的机遇!”
  我懵了一下,问她:“你怎么那么淡定?甚至还有些兴奋,故作沉稳的和我们交流?”
  “什么叫故作沉稳,人家本来就那么沉稳。”
  宋佳薇瞪大眼睛,说:“因为我就是女主角!发生这种奇遇不是很正常吗?怀了一个转世投胎的婴儿,保护他安全生下来,避免宿敌,相互战斗,各种高手接踵而来,然后,我的生活有天翻地覆的变化,从此进入神秘世界。”
  这个.....
  我苦笑,和旁边的沫小兮对视一眼。
  她是心理医生,应该明白这是传说中的苏玛丽情节,她之前也说过,这个小姑娘有些喜欢看韩剧,长腿欧巴什么的,其他人身上发生这种事情一定被吓坏了,肚子里的胎儿爬出来喝奶,甚至和她沟通.....
  可她却兴奋异常,觉得自己就是女主角......
  这也没谁了。
  我各色各样的客人见过不少,眼前缓了缓情绪,旁敲侧击说:“你刚刚在电脑前说四百多年前,这个胎儿.....来自明末?”
  宋佳薇点点头。
  我沉默了一下,看了看坐在她肩头上,连着脐带从肚子里爬出来,还不断落下胎液的胎儿。
  其实,这个人真正的在明末已经死了,只是这位古人的记忆重生在眼前这个婴儿身上,属于后世一朵一模一样的花,替他活着。
  我把埋藏心底的疑惑说出:“其实,我一直有个问题,谢必安,为什么让你们隔了那么久才投胎?”
  那胎儿坐在恭恭敬敬的抱拳,然后用纸笔写下一行字:
  “我这一世生母年幼,心智还未成熟,让各位见笑了.....谢必安让我们重活在几百年的后世,不让我们重活,干涉我们那个时代,在确认我们的后人基本死绝,才能隐姓埋名,让我们再活一次。”
  第一百九十七章 武人之争
  他的话很短,毕竟写得很费力。
  不过我也看明白了,是怕干涉那个时代的事情。
  因为人死后,如果立刻就有一个人怀着他的记忆重活,那个婴儿长大后,必然要回去找他的亲族,如果那个人有权有势,相当于现场重生了,造成的影响就太大了。
  只能等几百年后,让对方的影响力,亲人后代基本都忘记了,找不到了,才让他重新再活一生。
  这应该也是谢必安的规矩之一。
  所以,每一代谢必安接下投胎生意,烙下桃花烙,都不会让人立刻投胎,而是交给自己几百年的子孙后代去办。
  也就是如此,才一单生意跨度那么大,闹成张爷那种,隔了一千年才投胎的......
  “即使是那个时代的本人已经死了,是记忆重活,留一个寄托念想,后世中长出一朵一模一样的花儿来,也要怕影响太大,干涉伦常。”
  我拖着下巴,嘀咕说:“但隔那么久,怕不是那些后代的谢必安,刻在生死刺青簿上忘记了?偶尔翻起本子,才想起自己的祖宗,几百年前接过那么一单投胎生意,顺手找一户怀孕的人家随手把记忆扔进去。”
  还别说,特别有可能。
  白小雪皱了皱眉,看着这个胎儿十分礼貌,也辨不清他的好坏,说:“还未问阁下的姓名?”
  那胎儿用写下齐昊森三个字。
  胎儿似乎琢磨了一下,打算和我们说些什么,然后却被宋佳薇按住,说:“我来说吧,你在外面太久了,不安全,先回去吧......”
  我愣了愣。
  可接下去,我没有见到婴儿顺着脐带,慢慢爬回肚子里,而是看到由宋佳薇拿起一瓶酒精,慢慢为自己的胎儿和脐带消毒了全身,才让他顺着自己的下体,爬回自己的子宫。
  沫小兮也额头冒汗,被惊悚的画面吓呆了,说:“回去之前还要消毒.....是怕子宫感染啊。”
  宋佳薇认真的说:“平常他是不出来的,因为对他对我,风险都特别的大,要消毒,防止我身体内部感染,我和他交流,他要看外面的世界,都是在我下身伸出一个脑袋,这样的话.....比较方便。”
  我被这一句比较震撼。
  想起了刚刚掀起裙子,下面露出一个脑袋,一起看电脑的画面。
  原来,穿碎花裙子里面不穿内裤,也是为了方便。
  在母亲肚子里探出一个头.....这让我真正的想起了那些袋鼠,那些口袋探出一个头,完全的一模一样。
  我说:“你们说宿敌.....难不成有世仇在身?能给我们说一说吗?”
  宋佳薇点点头,说:“齐昊森投胎到这一世,就是为了却一桩百年之仇!为了来到现世,寻找当年的宿敌。”
  我心里吃惊:宿敌?投胎到四百年后的今天,就是为了寻找宿敌?他当年的宿敌活了四百年,到了今天?
  这事情扑朔迷离。
  接着,宋佳薇给我讲起了齐昊森的事情。
  齐昊森是个武人,古代的时候不同现在,很多人为了吃一口饭,是下足了功夫,类似咱阴行这种的手艺人。
  还有一种,就是练家子了。
  古代的时候,那是个人武力横行的时代,从小吃苦练武的武人不少,就是吃这一口饭的。
  直到清朝,才发生转变。
  清朝民国那一会儿,才认识到火器的厉害,一些武术家飞檐走壁,也给一队洋人火器手给打了下来,人再快,能快的过子弹吗?
  可饶是如此,清末和民国也出过很多高手,大刀王五,燕子李三,孙禄堂,霍元甲这等高手。
  清末民国就有那么多高手,明末自然也有。
  那时候的江湖,阴行的手艺人到处混口饭吃,武行的武人也是如此。
  齐昊森就是从小习武的,八卦掌传人,武术世家,自己更是一代武道宗师,四十多岁的时候,一手八卦掌出神入化,手法灵速、气势严整而神气活妙,龙行虎步,整个广东难有敌手。
  他在广东佛山那边开了个武馆。
  手下的徒弟,有替人走镖的,有给有钱人当贴身护卫的,有在当地参军,当上偏将的,门徒众多,当时在圈子里,也是一块响当当的武艺招牌,不少人把自己家的子弟送来习武。
  齐昊森在圈子里名声极大。
  但是有个宿敌,名叫龙臣,练的是一手齐眉棍,也开了一家棍法武馆。
  齐昊森性格和善,虽然出生武道世家,武艺天赋奇高,却不喜欢伤人,对他而言那只是继承家业,混一口饭吃,而那龙臣却好勇斗狠,十分醉心武道,资质却比齐昊森差了一截,多次来踢馆,却被打了回去。
  那是一个痴人。
  就这样,打了整整二十多年。
  宋佳薇说:“对于一个武人来说,自幼习武,不沾女色,保持血气和气息,内外兼修,内炼气功呼吸,外练武艺,很苦,三十多岁就是巅峰,四十多岁后,全身的身体机能下降,身体就开始走下坡了,那种越老,武功越高的不存在。”
  我点点头,很多人都被那些武侠小说迷惑了,要不怎么有句话:乱拳打死老师傅?
  宋佳薇继续说:“当时,齐昊森四十多岁,就有引退的心思,娶了妻子,泄了元阳,生了两个儿子,把武馆交给下一代来打理,可这时,龙臣又持着一根齐眉棍,来踢馆了。”
  小青儿有些恼怒,说:“那坏人是来捡便宜的。”
  “他的棍法是打赢了齐昊森,却把招牌拱手让那个鬼他,龙臣哈哈大笑说,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次,我终于赢了.....没有得到胜利的快感,他有些空虚,有些有恼怒离去了。”
  宋佳薇说:“又过了三年,佛山大乱,明末之时,到处都是起义军,张献忠率军路过佛山,听闻此地有能人,特别礼贤下士,齐昊森却刚正不阿,严词拒绝。”
  但是,区区一武人,双拳难敌四手。
  就算你武艺高超,是十人敌,三十人敌又有如何?
  但你能扛过一百名刀斧手围杀吗?连项羽张飞都不能,当时,张献忠是个言而无信的狠人枭雄,却也爱才,好声好气的劝他,想添一名大将。
  齐昊森说:要想让我入你军帐之中可以,你得有个人能打赢我。
  张献忠没法子,只能找到了龙臣,因为这个龙臣曾经打赢他。
  当时,两个人又打了一场,结果这一次,身体衰败的齐昊森,这一次竟然打赢了龙臣。
  龙臣跪倒在地,苦涩的大笑问他说:“为什么这一次你竟然能赢我?”
  齐昊森收回马步,缓缓收掌凝神,道:“因我心有执念,我背后站着家人,我不能输。”
  龙臣不服,给张献忠说了此事。
  当下,就有军账下的谋士献计,说既然他有家人,不肯投靠,那么就杀了他的家人,这次就能赢他!
  三日后,齐家上下三百多口被杀,妻儿老小被砍下头颅,血流成河。
  齐昊森抱着妻子和儿子的尸体,仰头流出血泪。
  我听到这里,忍不住叹息说:“哎,江湖事江湖了,不管咱阴人圈子,还是武行圈子,都祸不及家人,这个龙臣....他有些歹毒了。”
  龙臣再次邀战,这一次,过了百招之余,齐昊森依旧获胜。
  龙臣跪倒在地,苦涩的大笑,竟然哭出了血泪,大声狰狞道:“为什么,为什么这一次你还能赢我!?”
  齐昊森眼眸闪烁愤怒,负手而立道:“习武不习心,修身不养性,龙臣,你不懂人心,不知人性,因我心有大仇,我背后站着血海深仇,三百多口无辜性命。”
  第一百九十八章 追杀至现世的仇怨
  我听到这,有些恍然。
  第一次能赢他,不仅仅是因为齐昊森娶妻,泄了元阳,多行房事,所以身体气血不足,弱了那么一截,还因为他自己有了家人,淡了武人的争强好胜之心。
  而后面两次比武,心里却有执念,念头通达,武艺水平更上一层楼,一次因为亲情,一次因为仇恨。
  我说:那后来呢?
  “齐昊森大胜,这一次杀了龙臣,斩了他的头,可是之后离开.....他听闻一个传说,龙臣在他离开后,谢必安恰巧路过了,做了他的投胎生意。”
  我愣住。
  那种歹毒的人的生意,也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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