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PO文学>书库>科幻异能>猎罪者> 猎罪者 第357节

猎罪者 第357节

  我毫不示弱地说道:“你要是不配合,我今晚就在这里住下了。”
  丁旭咬了下嘴唇,伸手撩了一下鬓角的头发,可他明明是短发,片刻之后他幽怨地说道:“我叫秋晚霞,今年二十四岁,是……是一名酒店服务员。”
  我继续追问:“你怎么死的?”
  他低着头回答:“被人害死的。”
  我问道:“哪一年?是谁?”
  丁旭捂着耳朵尖叫起来:“不要逼我回想那件事!求你了!”
  我针锋相对地说道:“你想伸冤吗?说出来,我能帮你。”
  “我……”丁旭的嘴唇哆嗦着,犹豫了许久,目光才变得坚定起来:“我不想伸冤,只想早日投胎!虽然是他害死了我,但我还是爱他的。”
  我说道:“我可以送你去投胎,但你得配合我,害死你的人是谁?”
  丁旭回答:“霸道哥哥!”
  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他脸颊还红了一下,就像一个娇羞的少女。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脸上仍然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真名叫什么?”
  “我不知道,徐总叫我去给他当情人,霸道哥哥又帅气又霸道又有钱,我不自觉就爱上他了,他说要娶我,一辈子对我好。后来他知道我是个间谍,就杀了我,那晚我死得好惨!”
  说着,丁旭又捂着脸,嘤嘤地哭了起来。
  我脸颊一阵抽搐,故事编得还挺像那么回事,写部玛利苏小说都够了,我咳了一声继续追问:“你是哪一年死的?”
  他不假思索地回答:“人民币加入sdr的那年,那天霸道哥哥很高兴,还开了一瓶拉菲庆祝,我们喝醉了,在办公室干了起来。”说着,他两颊浮现一抹娇红,慢慢将手伸向下面,好像在回味那夜春情。
  我记得那是二零一五年的新闻,加入sdr就意味着人民币有世界流通权,对生意人意义重大,对普通人来说可能还比不上那年申办冬奥会成功的消息重大。
  我打断他道:“那就是二零一五年,你死的那天穿着什么衣服?”
  他答道:“香奈儿桃红色针织衫,李维斯白色牛仔裤,一双白色的古奇运动鞋,挎着他送我的纪梵希包包,头上扎了一个蝴蝶结。”
  他一口气说出来,神情自然而然,完全不像是在撒谎,但我还是捕捉到了一个矛盾:“这身行头,是春装对吧?”
  他说道:“是的!”
  我冷笑一声:“人民币加入sdr是十二月的事情,那天你俩还滚了床单,可你在春天就死了,难道他在奸尸不成?”
  我以为这个bug足以敲山振虎,但他表情非常自然地回答:“是春装没错,因为我在室内没必要穿羽绒服,他的办公室有地暖。”
  我承认他答得很自然,顺着话茬继续往下问:“哪家公司?”
  丁旭娇笑一下,惺惺作态地说道:“哼,就不告诉你!”
  我在心里骂了一句,还挺警觉,于是继续问:“能不能描述一下你的死亡过程?”
  丁旭突然神情恐慌,用被子捂着胸口,瑟瑟发抖地说道:“他那天知道了我的真实身份,大声骂我是骗子,把我踢倒在地,踢了我很久,拿红酒灌了我的鼻子,鼻子里全是血和酒的味道,眼前一片红红的。他又用一把剪刀剪开了我的肚子,把一窝仓鼠塞进我的子宫里,他怕我死掉,还给我注射毒品,我感觉不到疼了,但是能感觉到那窝老鼠在子宫钻来钻去,钻来钻去。我被迷迷糊糊带到一个荒凉的地方,像个傀儡一样躺在车上,看他一下一下地挖着土,然后他揪着我的头发,一边骂我是个表子一边把我拖下车,扔进坑里,把我活埋了……”
  如此清晰的死亡过程,听得我都觉得脊背恶寒,我又问道:“凶手为什么要往你的肚子里塞老鼠,有什么特殊含义吗?”
  他答道:“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有生育能力,知道我怀的孩子不是他的,所以才用这种手段折磨我。”
  “那孩子是谁的呢?”我问道。
  丁旭捂着肚子道:“徐总的,但我并不爱他,他只是拿我当工具,当玩物!”
  “徐总又是谁?”我追问。
  “我只知道他姓徐,是他把我安排到霸道哥哥身边当间谍的。”
  我眉头紧锁,对方说的这一切完全滴水不漏,无懈可击,连我都有点束手无策,眼下只剩下一个办法击溃他的幻想,我冷冷地说道:“带我去找你的尸体!”
  第三百一六章 午夜寻尸
  我打开门,正在外面偷听的四人差点摔进来,李美静赞不绝口地说道:“宋阳学长,你太厉害了!他跟我们就是一个劲装疯卖傻,在你面前说了这么多话,你简直是阴阳两界通吃嘛。”
  我随口敷衍了一句,对王大力说道:“去拿我的工具,开上你的车准备出发!”
  王大力一头黑线:“阳子你真要去啊,一个疯子的话还当真。”
  然后冲我挤眉弄眼,悄悄用手指指洛优优,我知道他今晚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驱邪是假,接近学妹才是真。但我从来不喜欢半途而废,既然话都说了,去看看也无妨。
  而且我隐约有种预感,这事不简单,万一真的发现尸体了呢?
  我说道:“哪来那么多废话,快去!”
  李美静一脸花痴的眨着眼睛:“哇塞,宋阳学长好霸气啊!”我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三人打算一起去看看,这时丁旭从床上下来了,他下半身竟然穿着一条花裙子,露着两条毛绒绒的大腿,看得别提多别扭了。
  张城骂道:“你把这裙子换了,这样出门叫人笑话。”
  丁旭一阵捏扭作态:“不,我生前就喜欢穿裙子!”
  我劝诫道:“你别忘了现在你在别人的身体里,你这个样子被人当成神经病抓起来,你跟身体的主人都要受罪。”
  丁旭这才放弃坚持,去卫生间换了条裤子。
  我趁机拿起丁旭放在桌上的手机翻了一下,这小子平时也看网文,但都是《阴间商人》这种类型的,并没有涉猎过什么霸道总裁、玛丽苏小说。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