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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少帅的金丝雀 第119节

  银霜道:“我知道,就是一群女人围着要看,她们撸起了严三娘的袖子,我瞧见她手腕的地方有一个蛇形的纹身。兴许是怕我看见,她很快就撸下了袖子。”
  “什么样的,你画给我看。”沈南瑗来了兴致,一把抓起桌子上的画笔,塞到了她的手里。
  银霜捏着笔有些为难,“小姐,你知道的我也不确定我会不会画画!”
  “没事,你试试!”
  银霜点了点头,依照脑海里的记忆,一笔一笔勾勒出了一条翘着尾巴的蛇。
  还别说,真挺像样的。
  反正银霜现在说自己会什么,沈南瑗都不觉得意外。
  她捧着画仔细瞧了又瞧,总觉得这个东西像图腾。
  她将纸折了起来,收进了手包里,准备着甭管是遇见谁了,她都想问一问。
  总有人会比她见多识广。
  也就是打算瞎猫撞上个死耗子。
  没曾想,还真的让她撞到了。
  要说这人与人的缘分,还真是奇妙,上一回她在云吞面的摊子碰见了朗华。
  这回更妙,居然在卖桃酥的地方又撞见了。
  新出炉的桃酥饼还冒着热气儿,朗华刚掰了一块进嘴里,一回头就看见了沈南瑷,咧了咧嘴,吐也不是,咽也不是,尴尬又不失礼貌的冲她笑。
  两个人一转身到了街角的咖啡店。
  朗华将桃酥和照相机一并放在了桌子上,要了两杯美式咖啡,打趣道:“沈小姐,我们若总是这样不期而遇的话,显得我们特别闲。”
  沈南瑷耸了耸肩,“我就是特别闲啊!不过朗先生,有一点你忘记说了,还显得我们特别爱吃!”
  朗华哈哈大笑了起来。
  “我是孤家寡人,事业的版图才刚刚起步,是以不太忙。可是沈小姐是待嫁姑娘,应该很忙才对呀!”
  沈南瑷想起了沈家那一大家子人,撇嘴,“我是出来躲清闲!”
  “那沈小姐的嫁妆都准备好了吗?”朗华又问。
  沈南瑷又撇了撇嘴,道:“我家穷!”
  朗华的脸色有些暗沉,倒是沈南媛想起来了她手包里的那张纸,掏了出来,展开推到了他的面前,“朗先生见多识广,没准儿在天京见过这个东西?”
  朗华瞥了一眼,眼神中很快就闪过了一丝诧异,却摇了头道:“不曾见过,这个东西是出自哪位大师的手笔吗?”
  沈南瑷悻悻地将画收了回来,“这是我家丫头画着玩的。”
  朗华却来了兴趣:“哦,你家丫头的画居然画的这么好?不知她是临摹的什么呢?”
  沈南瑷可是从刚才就瞧出了他的破绽,说什么没见过,可那眼神分明像是很熟悉。
  这会子倒又想来套她的话了。
  沈南瑷呵呵一笑,说了句可以气死他的话,“我不告诉你…就像朗先生没跟我说实话一样。”
  朗华愣怔了片刻,她眼中的狡黠光芒,真的是迷人的紧。
  他无奈地笑了笑,将手边的照相机推了过去,“沈小姐,不如,我拿这个跟你交换消息。”
  “一个照相机而已,我还买得起。”沈南瑷自是不肯吐口。
  朗华道:“沈小姐可不要小看了这个照相机,这些日子以来,我可是沿路拍了不少的好照片。”
  沈南瑷想说她要他的照片做甚,可这朗华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引得她不由就心动了。
  沈南瑷思量了片刻道:“我家新来了一个佣人,她的手腕上就有这样的一个纹身。”
  朗华笑笑,他就知道她不会令他失望的。
  临分别前,朗华提醒她:“沈小姐需要一间暗房和一瓶显影液。”
  沈南瑷抖了抖大衣,没说自己知晓,挥了挥手,汇进了咖啡厅门口的人潮里。
  与此同时。
  沈元阑正在跟苏氏聊天。
  与其说聊天,倒不如是说在谈话。
  沈元阑对沈黎棠很是失望,作为一家之主,他既没有照顾好自己的妻子,又没能安抚好自己的子女,只一心想要经营自己的仕途,甚至不惜不要脸面。
  就像每一个孩子更亲母亲一样,沈元阑也是。
  可苏氏最近让他很不懂。
  家里接二连三出了那么多的事情,苏氏在他心里的形象,就好比是大厦将倾,连他自己都不清楚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晃动。
  若不然,他就不会相信沈黎棠的那句蛇蝎心肠。
  沈元阑端了药来给苏氏喝。
  苏氏见到儿子关心自己还是很开心的,她一口饮光了碗里的药,拿帕子擦了擦嘴角,这才道:“元阑啊,你不用管我,快去读书吧!”
  沈元阑摇了摇头,直视了苏氏的眼睛问:“姆妈,你到底想要什么?”
  苏氏的笑僵在了脸上,假装不懂地反问:“你这孩子乱说什么呀?”
  “姆妈!”沈元阑使劲儿的拉了一下她的手,“姆妈你听我跟你说,你若是不喜欢三姐的话,过了年不久她就要嫁去杜家了,并不会常在家中呆。”
  苏氏的眼底起了寒冰,一下子松开了他的手,低喝:“她算你哪门子的三姐,你自己嫡亲嫡亲的三姐,到现在都生死未知,却不曾见你问过一句。”
  “姆妈,我与四姐乃双生子,我怎么可能不担心她的安危!”沈元阑抬高了声音,道:“不瞒姆妈说,别人都说双生子有心灵感应,我一直觉得四姐没有生命危险,还好好的活在这个世上的哪个地方!”
  “真的?”苏氏惊喜不已。
  “不敢说谎。”沈元阑正色道:“姆妈,我知道你的心里会有不忿,就是这种不忿让你变得都不像我的姆妈了。我不喜欢你现在变成的这幅样子,而且,姆妈,我偷偷给你交个底罢。我是不会出国留学的,我已经找到了赏识我的人。我将来的成就绝对会让我姆妈抬首挺胸做人,不会让爸继续欺负你……所以姆妈,放下那些不忿好不好?”
  苏氏直视着儿子清明的眼睛,点了点头。
  沈元阑很高兴,伸手抱了抱她,这才像个小孩子似的欢喜的跑了出去。
  苏氏的笑敛在了嘴边,她猛烈地咳嗽了一阵儿,支起了身子,冲着门外喊,“三娘。”
  严三娘不多时就上来了,她关上了门,抬眼看着屋里面色蜡黄的女人。
  苏氏道:“三娘,等不了那么久了,咱们得尽快结果了沈黎棠!”
  苏氏下定了决心,沈黎棠若再不死的话,她可能连儿子都要失去了。
  严三娘没有言语,却猛的一转身,拉开了房门。
  只见薛氏从门前过去。
  严三娘紧盯着她的背影。
  薛氏死命地抠着手心,不让自己露出什么破绽来。
  严三娘一转身又合住了门。
  苏氏问:“怎么了?”
  “二姨太八成是听见了。”严三娘阴沉着脸说。
  苏氏又是一阵猛烈地咳嗽,“那怎么办?”
  严三娘道:“那就送他们一块下去。”
  ——
  沈南瑷才没有那个耐心自己去做一间暗室把照片洗出来。
  她花了一百块钱租了一间照相馆儿的冲印室。
  又花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将胶卷里的照片全部洗了出来。
  这些照片几乎记录了朗华在泷城的足迹,景物与人物都有。
  还有一张是属于她的。
  其余的她将照片儿按照拍照的顺序归好了类。
  一张一张仔细审视。
  沈南瑷简直惊讶不已,照片儿中有一个女人的背影,瞧那身段和发型,分明就是严三娘。
  严三娘的照片儿一共有三张,全部都是背影,出现的地方是同一个地儿,可是却身穿不同的衣服。
  沈南瑷仔细看了又看,她还是对泷城不够熟悉,并不知道那个地方在哪里。
  她将严三娘的照片拣到了一边,继续往下看。
  居然又发现了杜聿霖。
  若是她没有认错的话,那应该是在营所的门口,杜聿霖开着他的敞篷车,车上还坐着另一个穿着白色大衣的女人。
  那张巴掌大的小脸赫然是顾歆儿,穿衣打扮十分懂得拿捏自己的长处,也不知是否是拍照的人技术太好,就连眼尾勾兑细长的眼线痕迹,都给拍得一清二楚。
  “……”
  沈南瑗眉心跳了一下,乍一看到杜聿霖,她就会想到杜聿霖跟又青说的话。这种算不准对方到底知道自己多少底细的感觉实在是不大好,以至于沈南瑗看到照片的当下再没了第二种感受。
  何况还有个古怪的严三娘。
  严三娘有问题是肯定的。
  只是一时查不到,但毋庸置疑的,她跟了苏氏,听从苏氏的命令,那就是她得提防的。
  沈南瑗拿信封壳子把照片装了进去,放进了大衣里衬的大口袋里,拎着手包离开。
  临近年关,大街上热热闹闹,街边挑夫走卒的吆喝声吸引了不少置办年货的。红红火火,洋溢着喜庆。
  “小姐,来,瞅一瞅,福州那边来的砂糖橘,蜜甜的喂!”
  “烟酒瓜子花生咯……”
  这似乎是一年到头最好最轻松的时候,所有人的脸上都带着笑,这氛围多少能给了沈南瑗一点触动,积压在心头沉甸甸的东西削弱了几分。
  也就是在这时候,一辆敞篷的道奇小轿车从沈南瑗对面的方向开了过来,尽管沈南瑗靠了路边走避让,但那车子明显也跟着挪近了距离,朝着她开了过来。
  沈南瑗当下就想踩着路边的台阶上了,总不至于这样还撞过来,何况还是大马路的,结果,就看到要从车窗掉出来的东西,想也没想就给拍了回去。
  是一杯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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