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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夺金枝(重生) 第2节

  她美了一辈子,便是死,也要死得漂漂亮亮的。
  墙外,隐隐的喜乐声一直未绝。
  即便隔着不短的距离,似乎也能听见那头的欢声笑语。元朝却已经没心思在意了。她重新躺回了床榻上,双手放在腹间,最后朝窗外看了一眼。
  恰时一只小雀落在了窗台上,绚丽的颜色与这个春日极为相衬。
  “叽叽——”
  小雀面向她的方向,叫了两声,声音稚嫩清脆,极为好听。鲜活灵动,是这世间最生动美好的一抹色彩。
  死时有一只美貌小雀送行,也不算冷清了。
  元朝翘起了唇。
  然后,缓缓闭上了眼睛。
  死前的那一瞬,这一世的记忆如潮水一般涌了出来。幼时的万千宠爱,少女时的绚丽多彩,她曾爱一个人爱得轰轰烈烈、勇往直前,即便那人不曾爱她,她也没有辜负自己。短短二十二年的人生,已比这世间许多人来得精彩了。
  回顾这一生,若说遗憾,便是她没来得及亲手甩那对狗男女几巴掌!早知道,搬进冷宫之前就应该先揍那狗男人一顿的。
  这世间,没有人可以这么戏弄元朝郡主,把她当成傻子耍。
  即便那人是晏长裕,也不行。
  所以,真的是太可惜了!
  意识彻底消散的前一瞬,元朝惋惜的想,真是死也死的不甘心。
  冷宫外响起喜钟声时,袭月终于赶回了冷宫。她提着芙蓉糕,开心的推开了房门,“娘娘,奴婢取回芙……”
  余下的话此生再未有机会说出来。
  看着床上已无声息的女子,袭月的眼泪簌簌而下。
  她的郡主再也吃不上最喜欢的芙蓉糕了。
  *
  “郡主冰雪聪明,这才几日,便有这番长进了。瞧瞧这鸳鸯,栩栩如生,多般配啊!”镇国公府,朝阳居,文嬷嬷指着少女手中的香囊,笑着夸道,“郡主这般用心,太子殿下若是知道了您的心意,定心生欢喜,必会好生珍惜。”
  才不会呢。
  若是元朝没记错,这只花费了她许多精力与心血,承载着她满腔情意的香囊最后的下场,是染满污秽,被人毫不怜惜的扔在了地上。
  她自小便不爱女红,为了绣这只香囊,险些把手都扎肿了。可惜这女红也是讲天分的,任凭她拼尽全力,绣出来的东西,也只是勉勉强强。
  想来以晏长裕那般高的眼光,怕是嫌弃至极。
  也就是看着她长大的文嬷嬷能闭着眼夸。
  最后她花了大力气绣出来的香囊,晏长裕反正看也未看,转头就随意扔在了一边,从未佩戴过一次。
  重来一次,元朝才不愿再白费力气。
  是的,重来一次。
  元朝从未想过,她竟然真的重新回到了自己刚及笄的时候,一切将将开始,尚能回头的时候。她望向窗外的姹紫嫣红,感受着自己鲜活的身体,开心的笑了。
  第2章 不合适
  只不过元朝笑过之后,又有些懊恼。
  只因她回来的这个时间点,稍稍有点缺陷。这时,她虽未与晏长裕成亲,却已经由圣上下了圣旨,正式赐了婚。
  想到这婚事是怎么来的,元朝便想要骂自己一句。
  晏长裕虽是太子,但其实地位颇有些尴尬。他乃元后所出嫡子,是圣上的第四子,若论出身,在诸皇子中,晏长裕自然最是尊贵。
  可惜,元后生他时难产。血崩而亡。当夜更是血月当空,钦天监算出大凶之兆,是以,晏长裕一出生便被示作不祥。
  只是听说圣上与元后伉俪情深,舍不得责怪妻子留下的唯一血脉,甚至宠爱有加,在晏长裕五岁时,他便下旨立其为了太子。
  爱重之心,毫不掩饰。
  然而或许真是应了钦天监所说的大凶,晏长裕生来尊贵,却是多灾多难,二十年来大病小灾不断,半年前,更是不幸坠马,摔断了一条腿。
  经太医诊断,想要恢复如初非常难,有极大可能会落下残疾。
  堂堂一国太子,当然不能是残废之身。
  一时间,朝臣纷纷上奏请圣上废太子重立新储。圣上虽一直未应,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晏长裕这太子之位难以长久了。
  曾经尊贵无比的太子殿下,似乎一夜间被人避之不及。
  便是过去了数年,元朝也记得那一夜。
  继后令诞,宫中举办宴会,元朝作为镇国公府的嫡女,自然也应邀参宴。宴上热闹喜庆,诸位皇子身边皆围绕着许多人,唯独太子周围,空荡荡的,冷清至极。
  青年独坐在案前,执着青瓷酒杯,遥遥望着诸人言笑晏晏。他脸上没笑,眉色也仿佛染上了冰霜,俊美的脸上更是带着大病初愈的苍白病态,孤零零的坐着。
  只一眼,元朝当时便心疼了。
  她本就对晏长裕有意,瞧着自己喜欢的人受冷落,陷入低谷,怎会不心疼怜惜?所以,她头脑一热就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
  元朝其实很久之前便见过晏长裕了。
  只是那时,她与他各自皆有婚约在身,她与圣上养子瑞王定了亲,他亦与承恩公嫡长孙女、亦是他表妹陆瑾定下了婚约,便是起了心思,元朝起初也没想过朝他走得近一点。
  结果晏长裕坠马伤腿后,竟解除了与陆瑾的婚约。他此时本就地位尴尬,再没了这桩婚事,更是走到了极艰难的境地。
  元朝出门赏宴时,便常听到不少人私下嘲讽太子殿下成了拔了毛瘸了腿的凤凰,再尊贵,也只是个废物。
  ——但曾不过十三岁就能独自猎虎杀熊的少年殿下,又怎会是废物?曾经如天神一般把她从匪徒手里救出来的英雄,又怎可能是废物?
  少有人知,早在许多年前他们便见过一次。在她最害怕最绝望的时候,是那个还不到十五岁的少年把她从那间漆黑的小屋子里救了出来。
  “小姑娘,别哭。”他看着她,先是蹙眉。然后,微微倾身,朝坐在地上狼狈的她伸出手,唇角翘了翘,眉眼柔和,轻声说,“走吧,哥哥带你回家。”
  那是元朝最狼狈的时候。
  她全身上下都是各种污秽泥巴,又脏又破,就像是街边无家可归的小乞丐,可是那突然出现的漂亮哥哥没有嫌弃她脏,拉着她的手,真的送她回了家。
  他雪白的衣裳上沾着未干的血迹,修长如玉的手指上也染了红,一手执着剑,一手牵着她出了那间恐怖的黑屋子。
  走出门的刹那,有温暖的光落下来,洒在他的俊美的脸上,好看极了。
  那是他们的初遇,她不知道他是当朝太子,他也不知道她是镇国公府的小郡主。那是晏长裕第一次对她那样笑,也是唯一一次。此后直到死,晏长裕也未再那样对她笑。
  那时,他意气风发,全身像是闪着光,耀眼得不可思议。小元朝一直认为自己才是这世上最最好看的人,可那一刻,她想这个大哥哥笑起来真好看,所以她决定让他与她并列第一。
  尚未长成的少年太子已那般强大厉害。
  因此,元朝其实一直不明白,以晏长裕的身手怎会坠马,并且还伤得那般严重。但事情已经发生,她便是找出真相也不能让他的腿立即恢复如初。
  当时最重要的是,该如何保住他的太子之位?
  世人多爱踩低捧高。
  她可是镇国公的嫡女,圣上亲封的郡主,论起尊贵,唯有公主能与她相比。
  镇国公卫震,从戎数十年,战功赫赫,从不一败仗。十年前,更是亲率一千铁骑,破了北边部族的联军,亲取了敌军的首将,若不是他,或许十年前大周便没了。
  所以在百姓们心中,大将军卫震是大周的定海神针,是保家卫国的战神英雄。
  比起镇国公,众人还是更喜欢称他卫将军。
  只可惜五年前齐州一战中,卫大将军右臂不幸中箭,因耽搁太久,最后竟废了这一臂。也是因此,大将军才从战场退了下来,在京城做了镇国公。
  卫家数代忠良,卫大将军虽退了,但膝下的两个儿子都长成,便上了战场。两个小卫将军,皆是将帅之才,接连立下大功,让敌军闻风丧胆。
  就在所有人都庆幸卫大将军后继有人时,却接连传来噩耗。
  长子卫轻舟战死沙场,次子卫重山于战场上失踪,至今生死未卜。
  卫家两子的陨落,不仅于卫家来说是大事,于大周而言,亦是最惨痛的损失。没了卫家二子镇守,其他诸将不敌,大周连失三城,若不是卫大将军硬撑着病躯及时赶去,后果更加严重。
  卫大将军膝下只有两子一女,如今只剩下了唯一的幼女。元朝出生不久便被封为郡主,生来受尽瞩目与宠爱。
  所以那夜后,元朝私下找了瑞王,向他提出了解除婚约。他们的婚事乃是利益结合,两人之间并无男女感情,其实便是没有晏长裕,元朝也会想办法解除这婚约。
  她想要的从不是合适,而是两情相悦的恩恩爱爱、白首不离。
  她骄傲自我,从未受过半分委屈,在婚事上,自也不会妥协。她从来都是个果断的性子,既然下了决定,便绝不会拖泥带水。
  如今放弃了晏长裕如此,当初想要与他在一起亦是毫不犹豫。
  瑞王同意了,而后,她便去找了爹爹。
  最后想方设法求来了一张赐婚圣旨。
  为了这张赐婚圣旨,她弃了御赐的婚,伤了家人的心,撞的头破血流也坚持要冲上去。而今,却又要用尽手段毁了这曾经求之不得的婚事,当真讽刺。
  *
  她身后站着的是镇国公府,身份尊贵足以做太子妃,以至皇后,却也因此太过敏感,并不适合嫁给皇子。否则,必会打破平衡。
  是以,皇帝才为她与养子瑞王虞晋赐了婚。
  这桩婚事,无论是皇帝,还是镇国公府,其实都还算满意。
  瑞王只是皇帝养子,并不是皇室血脉,没有接任皇位的可能。而且瑞王从未与任何一位皇子走得近,只效忠皇帝一人,他娶了元朝,不仅能平衡朝堂,还能为皇帝解决心腹大患。
  她父亲威望甚重,又得民心,功高震主,自然会惹得君上忌惮。但她父又是功臣,身后还有数十万将士,皇帝也不能随意动他,否则定会动摇军心民心。
  瑞王便是皇帝培养出来,接任她父亲位置之人。八岁时,虞晋便被送到了她父亲麾下,与她父亲还有师徒之名。
  皇帝此举,镇国公府当然明白。卫震并无谋反之心,是以,也接受了瑞王这个徒弟,并且悉心培养,不比两个儿子差。
  瑞王也不负所望,十三岁时便已上阵杀敌,并且大放异彩,很快便扬名天下。瑞王与她的婚事是很多人都乐见其成的,包括那些想要夺嫡的皇子龙孙。
  毕竟瑞王只是义子,没有资格与他们争。
  所以当元朝提出退婚,并要嫁给太子时,许多人都反对,很多人都来劝她,告诉她,她与晏长裕的不合适。
  只可惜元朝不是性子娇软的姑娘,相反,她是一旦认定就八匹马也拉不回来的倔牛。
  她当时太年轻了,就是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小纨绔,也不明白他们为何不合适,只当是家人不愿她跟着太子受苦。
  毕竟那时的太子前途不明,地位岌岌可危。
  所以她一意孤行,只一心想要去拯救她受尽委屈的大哥哥,温暖他拥抱他,告诉他,就算所有人都不要他了,她也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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