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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辣妈飒爆了 第714节

  想到这里,他嘴角露出一抹阴险的笑。
  就在他也准备离开之际,一个五十多岁,穿着黑色呢子大衣的老女人走到了他面前。
  八卦的打听:“小伙子,你刚才在跟那个女孩子聊什么?
  我看那个女孩子一副势利眼的样子跟你说话。”
  吴晓茧本来不想搭理那个老女人。
  可是见她穿戴得很好,好像经济条件不错的样子,
  他临时改变了主意,准备卖一波惨,从这个多嘴多舌多管闲事的老女人手上骗些钱来花花。
  这一路从江城乞讨到京城,吴晓茧已经很有经验了,老女人的钱最好骗。
  他装起可怜来,编了一个凄惨的故事。
  说刚才她看到的那个势利眼女孩子是他的女朋友。
  他的女朋友很物质,他倾尽家产,还借了外债让她来京城发展。
  没想到女朋友在京城站稳脚跟之后,凭着自己出众的容貌,攀上了有钱的官二代,把他给抛弃了。
  他千辛万苦找到京城,希望和女朋友复合,可是她怎么也不肯答应,还让他快滚。
  说到这里,吴晓茧装出强忍着眼泪,道:“她要我滚,可是我能往哪里滚,我身无分文,连吃饭都成了问题。”
  那个老女人听了他的话,对他深表同情,热情地邀请他去她家小住。
  她一个可以做吴晓茧奶奶的老女人,带一个年轻小伙子回去同住,是不会有人说闲话的。
  这个年代,没人思想那么龌龊,会往那方面想。
  不过把她俩换作老头子和年轻女孩子,人们就会往那方面想。
  这么轻易而举就找到了吃饭住宿的地方,吴晓茧心中大喜,假意推辞了一番,就答应了。
  去这个老女人家里和她同住,他就可以省下饭钱和房钱。
  下个月去监狱探监,就能给宝贝蓜蓜买一只烧鸡了。
  两人一路往老女人家走去,一路交谈。
  吴晓茧知道了老女人名叫福寿贵。
  福寿贵一脸嘚瑟道:“我的名字听起来虽然很土气,但是姓氏却很高贵。
  我这个福姓是清朝正黄旗的姓氏,如果现在还是清朝,我就是个格格。”
  吴晓茧见她缅怀清朝,心砰砰直跳。
  也就这几年国家政策好了,老百姓说什么都行,只要不违法。
  要是换在六七十年代,福寿贵说那些话,绝对会被惩罚得让她不想x活了。
  福寿贵还告诉吴晓茧,她是从中科院退下来的一名科学家。
  吴晓茧一听这话,装出肃然起敬的样子。
  他是很崇敬文化人的,可是他怀疑福寿贵在吹牛。
  像她这样年纪的老太太,十个有九个都是文盲,女科学家就更凤毛麟角了。
  他哪有那么好的运气,随便遇到一个老女人就是科学家!
  可是等到了福寿贵的家,看着她一个人霸占了三间房间的团结户,他就相信了她的话。
  城里的住房条件这么紧张,福寿贵如果不是科学家,怎么可能分到三间房间?
  这其实还是吴晓茧从小在农村长大,之后又坐了两年牢,因此没见过什么世面。
  不知道自从七零年代初,国家就非常关注科学家的生活状况。
  给他们安排的全是独立厨房和卫生间的三室一厅的大户型公寓。
  这种团结户是国家困难时给他们住的。
  现在国家条件好了些,就让他们搬进了大户型公寓。
  这种团结户,就分给了中科院打杂的职工。
  福寿贵和她早就过世的老伴,都是中科院打杂的,夫妻俩加起来分到了三间房间。
  吴晓茧也没想到,如果福寿贵真的是中科院的科学家,怎么可能五十岁一到就退休。
  哪个科学家不是干到六七十岁还在工作,只要还能干,就会为国家继续发光发热。
  林麦在前世看到好多国家级的科学家,八十多岁了,还奋斗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
  在福寿贵家住下的第一天晚上,吴晓茧不仅吃到了热乎乎的馒头,还喝到了滚烫的羊肉汤。
  自从进了牢房到现在,这是他吃的第一顿荤腥。
  他一边幸福地吃着羊肉汤,一边想着宝贝林蓜,今晚她在监狱里吃得好吗?
  林蓜在监狱里是不可能吃得好的,可林麦一家大小却吃得非常好。
  又是珍珠丸子,又是鱼糕,还有油焖大虾,清炒菠菜和清炒花菜,以及一个豆腐粉丝汤。
  好久没有吃过一顿好饭的吴晓茧如果看见这一桌好菜,只怕馋得要流口水。
  福大妈见吴晓茧吃得狼吞虎咽,母性大发。
  把自己碗里的羊肉汤一骨脑全都倒到了吴晓茧的碗里,慈祥道:“快趁热吃吧。”
  吴晓茧心里闪过几时暖意,假意推辞了几句,就大口大口的喝起了羊肉汤。
  福大妈想到吴晓茧落到如此境地,全都是他那个虚荣的前女友害的。
  脸色就有些不好看了:“小吴,你就这么放过你前女友吗?”
  吴晓茧装作没有城府的样子,一脸懵逼的问:“不放过她还能怎样?”
  “可以去她的住所和单位闹,让她身败名裂,在京城混不下去!
  你不要怕,我陪你去找你前女友算账去!”福大妈眼里闪烁着不善的光芒。
  她的话差点把吴晓茧吓尿了。
  他跟福大妈说的全都是假话。
  如果福大妈真的陪他去找林麦算账,那他所说的那些假话不是全都穿帮了吗?
  他把脑袋摇得像波浪股似的:“算了,过去的事就这么过去吧,给她留点体面吧。”
  福大妈摇了摇头:“你这孩子实在是太善良了!”
  第776章 招标结果
  吃过晚饭,林麦就回房间学习。
  这时,床头的电话响了。
  林麦拿起来接听,盛宁桥在电话里开门见山地问:“你知道吴晓茧这个人吗?”
  “我知道啊。”林麦不解地问,“你问他干嘛?”
  “他今天来监狱探望林蓜过。”
  林麦并不意外。
  在她在银行的招标会场外看见吴晓茧的那一刻起。
  她就知道吴晓茧之所以会出现在京城,就是为了来见林蓜。
  他对林蓜的痴心真可谓日月可鉴。
  林麦问:“你知道他和林蓜见面都谈了些什么吗?”
  “我问过当时在接待室执勤的一个狱警。
  他说他们两个声音压得很低,听不清他们说了些什么。
  但是看他们的举止,两个人关系特别亲密。”
  盛宁桥八卦地问,“他们两个究竟是什么关系?”
  “吴晓茧把林蓜当女神,林蓜把他当舔狗。”
  盛宁桥惊愕得半天无语。
  良久,道:“林蓜那么坏,居然还有人真心爱着她?
  太不可思议了,这是老天瞎了眼吗?”
  林麦笑笑:“难道大反派就不配有爱情吗?”
  盛宁桥十分耿直的回答:“是啊。”
  在他眼里,那么坏的人就应该被雷劈死,还想要什么爱情!
  他问:“你说,如果吴晓茧知道了林蓜做的那些伤天害理之事,他会不会悬崖勒马,离开林蓜?”
  “不会。”
  林麦回答得斩钉截铁。
  她太了解吴晓茧了,哪怕让他杀他家人,他能下得去手。
  可是让他离开林蓜,那还不如让他去死!
  可是盛宁桥却不信这个邪。
  世上哪有这种脑残,明知对方是个白莲婊,却还会一如既往地喜欢她。
  他一定要证明给林麦看,她说的是错的。
  星期天一大早,吴晓茧在福寿贵家吃了早餐,借口不能白吃白喝她的,他得出门找工作,出门寻找白霜的下落。
  他心里其实是有点发愁的,京城这么大,茫茫人海,他要怎么才能把白霜给找出来?
  他像一只游魂野鬼一样,游荡在大街上。
  这时,一个面容冷峻、身材高大的男人拦住了他的去路,说要和他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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