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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女楚晴 第121节

  似乎是女子想进来,却被军士拦住了。
  楚晴身形微顿,随即加快了步伐。
  过道长且深,有几处木板因古旧而松动了些,踩上去吱吱作响,更是多了几分空寂。
  小僮在一扇门前停住,低声道:“大人便在此处。”
  透过半开的门扇,楚晴看到堆满了书册的长案,长案后面,一人临窗负手而立。
  他穿件鸦青色道袍,身材瘦削,斑白的头发高高地束在脑后,用根竹木簪别着。
  这身形……
  楚晴咬住下唇,只觉得眼眶发热,似有东西要滑落出来一般。
  轻轻走进去,鼓足勇气唤了声,“先生!”
  那人缓缓转身,露出浅淡的笑容,声音温和低沉,“六……周奶奶,来妙应寺上香?”
  她没认错,正是沈在野!
  他比数年前沈太太重病时还要瘦,瘦得几乎脱了形,肤色也不好,干黄干黄的,两眼深凹下去,却熠熠发光,犀利有神,似乎有种能洞察一切的睿智。
  楚晴凝望片刻,脑海里骤然闪现出她初次到沈家的情形。
  春日正好,阳光明媚,院子里飘着梧桐花的甜香。
  他手把手教沈琴写字,沈太太躺在躺椅上,温柔地看着他们笑。
  风轻轻地刮,吹动他的衣摆,袍边的玉佩发出细碎的叮当声。阳光从梧桐树的枝叶间洒落下来,他的脸斑斑驳驳,神情却极温和,声音也柔,很耐心地道:“写撇时手腕要用力,收笔时顿一下,这样才有棱角。”
  而她站在旁边羡慕地看着犹如图画般和谐美好的情景。
  泪水毫无预兆地流了满脸。
  楚晴哽咽着问:“先生几时回了京都?”
  “去年春天,已经一年有余,”沈在野淡淡回答,展袖指一下旁边的椅子示意她就座,自己仍坐在长案后。
  去年春天,那时候她还在相看亲事,不曾与周成瑾定亲。
  他既然回了京都,为什么都没人告诉自己。
  楚晴心里不知道是种什么滋味,脱口问道:“先生可曾再娶?”
  沈在野飞快地扫她一眼,默了片刻,低声回答:“我无意再娶……此前诸番情绪均已陪葬,再无多余心思应付他人。”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他与沈夫人青梅竹马,少年夫妻,成亲十余载鹣鲽情深。所有最好最美的,他都经历过,自然再不会迁就别人。
  楚晴擦擦腮边的泪,轻声道:“我上个月成亲的,是和静大长公主的长孙。”
  沈在野微微一笑,“我听说了,他跟五皇子私交甚笃。”
  “是,”楚晴并不否认,“他说跟五殿下很能合得来……对了,我大嫂诊出喜脉了,今天特意来上香,还有我四哥正说亲,约了女方家人在这里相看……是太原知府的嫡长女。”
  沈在野耐心听着,缓缓道:“这门亲事不错,施震虽官声不显但颇有能力,你四哥是要走科举之路,以后会是一大助力。”
  楚晴展颜微笑,“我觉得施姑娘很有趣,应该能跟四哥合得来,”停一下,仰了头问:“先生为何在这里?”
  她笑的时候,腮边的梨涡随之跳动,灵动俏皮。而双眸才刚染过泪水,黑亮亮的带着湿意,仿若山涧清泉,明净透澈,又似雪后艳阳,瞬间明媚了整个屋子。
  便是沈在野也不得不承认,她生得极美。
  先前婴儿肥已经褪去,完全出落成婷婷少女,眉梢眼底带了妇人的柔媚可又不失纯真与质朴。
  就跟曾经的书信一样,絮絮说着她身边琐事。
  这样毫无保留的信任与依赖。
  沈在野扫一眼面前铺开的纸张,思量会儿,才回答:“我仍在翰林院当差,前阵子经筵侍讲提过兴国之策,皇上命我草拟成稿以便商议。我见此处清静而且斋饭可口,就借住些时日。”
  难怪藏经楼门口会有锦衣卫把守?
  他能侍讲,又奉命写兴国策,该是极得皇上重视吧?
  楚晴瞧着长案上满满当当的书卷,赧然道:“不耽误先生正事了,我且去偏厅等着。”起身便往外走。
  沈在野笑笑,并不挽留。
  走到门口,楚晴停步,回身道:“以后想必也没有机会再见先生,请先生珍重身体……别总吃素,多少沾点荤腥才是养生之道。”
  沈在野对上她晶亮的眼眸,点点头,“好。”
  窗外,雨势间歇,已不若适才那样猛烈,只零星滴着雨珠。
  在绿树掩映下,周成瑾手里抱一把雨伞,浑身上下衣衫尽湿,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似的。
  湿透了的衣衫紧箍在他身上,他却丝毫不觉,双眼紧紧盯着锦衣卫把守着的门口,目光落寞黯淡,而心便如身上衣衫,湿漉漉沉甸甸的。
  他上午得了篓早熟的葡萄,巴巴地往国公府送,知道楚晴来了妙应寺,连午饭顾不得吃马不停蹄地赶过来,正赶上下雨。
  听问秋说楚晴出门没带伞,他放下葡萄接过雨伞就满寺院找。隔着老远,他看到楚晴与暮夏进了藏经楼,没多久又看到银平公主过去,却吃了个闭门羹。
  银平往回走时候看到了他,原本愤懑不平的神情换成了嘲弄,“表哥是来给楚晴送伞?人家根本不需要。沈在野在这儿住了一个多月,来往访客不知多少,谁都未能踏入藏经楼一步,只除了你豁出命去求来的媳妇。你说这是为什么,表哥?”
  大雨哗哗地下,他急着找楚晴,完全没想起要给自己撑伞,雨水打湿了鬓发,有几根胡乱地贴在脸上,样子非常狼狈。
  可他仍是弯了唇角,黑亮的眼眸尽是讽刺,“你打着给已故皇后点长明灯读轮回经的旗号也在这里住了好几天了吧?是不是也没进去过?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安得什么心,早两年你没少往我身边凑,想借我祖母的手把你那个喜欢亵玩女童的长兄放出来。我虽傻,却没傻到愿意娶你这个人前一套背后一套的人。现在看到皇上倚重沈在野,又把主意打到他身上了。你说,沈在野是不是早就看透了你,所以连见都不想见到你。”
  “周成瑾!”银平气急,因为羞恼,握着伞的手颤抖不停,水珠顺着倾斜的伞面滚落下来,尽数渗进了她的裙裾,“别仗着父皇宠爱你还真把自己当龙子龙孙了?你等着,总有一天我会让你跪在我面前磕头求饶。”
  “我拭目以待……奉劝一句,辱人者人恒辱之。不想外头有流言传出,就忘记今天看到的事儿。”
  银平恨恨地跺一下脚离开,他看着藏经楼,心情极为复杂。
  沈在野本是翰林院修撰,回乡为妻女守灵三年后重回京都,偶尔随老翰林进宫侍讲,被顺德皇帝瞧中了。
  之所以器重他,除去他确实才华卓绝之外,更因为他是个孤臣。
  家世清白没有妻儿拖累,就意味着不会为人所制。
  不与朝中大臣来往,说明他不曾结党营私。
  而且,他擅字画,曾有人手捧百两纹银求他一个斗方。如果他缺银子可以写幅字卖出去,完全用不着贪墨受贿。
  谁会想到就这样特立独行的沈在野竟会跟楚晴有非同寻常的交情?
  周成瑾想起楚晴手头几十幅沈在野的画作,又想起那天她坐在贵妃榻上看得入神的信。
  当时他没往这边想,现在寻思起来,信皮上端方刚正的字,岂不正是沈在野的笔迹?
  周成瑾有心闯进去看看,思来想去却终究没敢走上前。
  窗户纸一旦捅破,有些事情就再也无法挽回了。
  木登登地淋了半个时辰的雨,天终于放了晴。
  楚晴跟小僮道过谢,与暮夏一道出了门。
  雨后的空气格外清新,枝叶经过雨水的冲洗变得格外的鲜嫩,楚晴的心情也是格外的好。
  牵挂许久的人终于有了消息,而且生活得还不错。
  再没有什么比这个更令人开心的事了。
  楚晴神采飞扬,望着一碧如洗的天空深深吸一口气,笑道:“到底是夏天的雨,来得急去得也快。这会儿看着树林,倒是更好看了些。”
  暮夏笑道:“奶奶别只顾着看景儿,刚才淋了雨合该回去好生泡泡免得染上风寒,而且衣裳没干透,湿着容易伤身。”
  主仆两人言笑晏晏地往回走,谁都没有瞧见不远处站在树荫下边的周成瑾。
  回到小院,问秋急急地迎出来,先伺候楚晴换下半湿的衣裳,回头对着暮夏就是一通数落,“让你犯懒,是不是累奶奶淋雨了?要是奶奶生了病,你就自个儿认罚去。”
  暮夏自知有愧,半句话不敢分辩,低着头道:“我去厨房要热水来。”
  问秋沉着脸道:“你也赶紧把衣裳换了,染上病还得让人伺候。”扬声唤谷雨去提水,因看到桌上洗好的葡萄,笑着问道:“大爷可寻到奶奶了?刚下雨的时候,大爷正送葡萄来,听说奶奶没带伞,急匆匆地就追了出去。”
  楚晴顿觉心里丝丝甜蜜,“我和暮夏在藏经楼避雨,大爷没看到我们兴许往四哥那里去了。”有心想往楚晟那里看看,又抹不下面子,嘀嘀咕咕地道:“特特跑一趟就为篓葡萄,不会还有别的事情吧?”
  问秋听出她的话音儿来,乐呵呵地说:“让暮夏去问问,没准儿真有什么急事。”
  楚晴没言语,算是默认了。
  暮夏换过衣裳就去,没大一会儿回来道:“四少爷说大爷有事回去了,连衣裳湿了都没来得及换。”
  楚晴闻言,心里莫名地有点失落……
  ☆、第144章
  夜里有山风,比家里凉快得多,以至于楚晴都感觉稍微有些冷,头也隐约作痛。
  她怕因淋雨染上风寒,连忙灌两大杯热热的白开水,睡过一觉之后,头已经不疼了。遗憾的是,来了癸水。
  这个月比上个月又迟了三四天。
  幸好问秋她们记着日子,把一应物品都带过来了,才不至于让她找不到可用的东西。
  中午,明氏吩咐早早用过斋饭就往回赶。
  因身子不爽利,接连两天楚晴都窝在倚水阁,除去跟老夫人和明氏请安外,基本不出门走动。
  闲着没事,越发地想念周成瑾。
  尤其夜里,不过二十几天的工夫,她已经习惯了身边有个人躺着,如今又换成一个人睡,头两夜还好,跟春喜和春笑打听府里的事情,直至困倦了倒头就睡。这几天,寂寞涌上来,竟是辗转好一阵子才能入眠。
  既是睡不着,索性点着蜡烛给周成瑾绣荷包,两天下来足足缝了五六只。
  周成瑾也没睡好,不止是因为楚晴,还因为朝政。
  这几天,他跟五皇子搜集二皇子勾结营私舞弊卖官鬻爵之事,发现二皇子拉拢的臣子中,很大一部分暗中与四皇子有来往,会偷偷地把二皇子的举动汇报给四皇子。
  四皇子是二皇子与三皇子西征时候得的势,又因伺候顺德皇帝用心,在臣子中口碑颇佳。
  因为有二皇子挡在前头,周成瑾一直以为四皇子是辅佐他的同胞兄长的,没想到他竟然颇有野心。而且,四皇子比二皇子更隐蔽,因为所有不轨之事都是二皇子手下的人干的,明面上跟他毫无关联。
  只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周成瑾人缘好,出手阔绰,小太监都爱往他身边凑。
  这天,便从小太监口里无意中得知四皇子三天前从针工局取走了半匹明黄色的缎子。
  普天之下,只有针工局能织造明黄色绫缎,也只有那一人有资格穿戴明黄色,便是先太子,也只能穿颜色相差不大的赭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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