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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相遇相知相守相望

  我和沈先生是在一个约饭群里认识的。
  对于生活在大城市中的大龄单身吃货青年而言,最难解决的恐怕就是吃饭的事了,在家做饭费时费力,想下馆子周围的朋友却都在减肥,偶尔一个人去吃一顿海底捞还行,但去的次数多了,服务员就都认识你了。
  有一次我一个人去海底捞,刚进门服务员就热情地迎了上来,用了全大堂都能听见的声音说:“您今天又是一个人吗,不用排队了,您先请吧。”
  把我给臊的,一个人怎么了,一个人我吃得可没比两个人少啊。
  尽管强大的食欲促进了脸皮的厚度增长,但为了避免半途被收盘子这种尴尬事件发生,我还是决定找一个饭搭子。
  刚好前阵日子不知道在哪儿看到一个号称可以解决一切吃饭问题的本地约饭群,我就决定去里面碰碰运气。
  群里的朋友们昵称与头像都很复古,大片的荷花与蓝天,不过我刚进群的时候就都在热烈地讨论着烹饪技巧,想来是对美食有着强烈喜好的一群人,只是气氛有点古怪,大家总喜欢发那个微笑表情。
  我找准时机发布我的约饭信息。
  “各位朋友,晚上海底捞有没有要走起的。”
  “父老乡亲们,难道你们不觉得天边的那朵白云,很像烤肉时的卷心菜吗?”
  “冬天不吃肉蟹煲,和咸鱼有什么区别,大家说是吗?”
  我觉得我约饭的态度相当诚恳,无奈当我发布约饭信息的时候,却少有应和,这让我很是摸不着头脑。
  我本来以为我要继续我孤独的美食家般的生活,没想到有一天我在群里询问一家搬迁了的小饭馆的信息时,却收到了一个名叫岁月如茶的人的私信。
  “那家店搬到了一个比较难找的地方,如果你不认识的话,可以和我一起去,正好我也要去那里吃饭。”
  我对他感叹:“你是头一个和我约饭的,真有眼光。”
  他沉默了一会儿:“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在群里,但我觉得你可能有什么误解,这个群是我们厨艺爱好者协会的,大部分都是中老年人,约饭的意思是一起做饭而不是一起吃饭。”
  “啊?”
  他停了一下继续说:“而且我觉得你可以把头像和昵称稍微修改一下。”
  因为之前被卖片的盯上过,我就把昵称改成了加我qq看美羊羊洗澡,头像是一个吃着炸鸡的油腻大叔,效果拔群,再也没有受过骚扰。
  我这才意识到我顶着这个昵称和头像在一个中老年厨艺爱好者协会里插科打诨了一个星期。
  我哆哆嗦嗦地回到群里发消息。
  “叔叔阿姨好,不好意思加错群了,打扰诸位了。”
  “没关系,年轻人很有朝气哦【微笑】”
  我感觉我要死了。
  不过在死之前,我还是如约见到了岁月如茶,也就是后来我熟知的沈先生。
  他穿着挺括的西装,戴着一副细框眼镜,并不是我想象中的三四十多岁的好心肠的厨艺爱好者模样。
  我一开始没认出他,是他就向我挥了挥手。
  “你就是,嗯…加我qq看美羊羊洗澡吧。”
  “所以你就是岁月如茶?”
  “嗯。”
  那家馆子果然搬到了一个很偏僻的地方,弯弯绕绕,走了十多分钟才找到。
  走在路上,我忍不住问身边沉默的沈先生。
  “不好意思请问您多大了呀?”
  “二十七。”
  “……”
  原来是个老干部。
  因为吃了这顿饭,我和沈先生逐渐熟络了起来。
  作为一个标准的吃货,我几乎能记得从小到大课本里出现的各种食物,《孔乙己》中的茴香豆,《我的叔叔于勒》里的牡蛎,《高邮的鸭蛋》里流油的咸鸭蛋,《金色的鱼钩》里老班长做的鱼汤,只要出现了吃的,我的记忆就会特别深刻。
  我把这些经验和沈先生分享了一下,没想到他也全部都记得,说起时还不好意思地笑,似乎被戳破了某种心事。
  我问他为什么会在那个中老年厨艺爱好者群里,他说因为自己一个人住,所以有必要提升一下厨艺,不知怎么的,进了这个群,还改了个能巧妙融合到群内氛围的名字。
  群里有很多叔叔阿姨其实都是空巢老人,常常会一起聚会做饭,偶尔他也会去那边。
  我笑得前仰后合:“那你之前的名字叫什么?”
  “贪吃的小西几。”
  噗,也没好到哪里去。
  我和沈先生一起吃的饭越来越多,也偶尔会和他去中老年厨艺爱好者的聚会。
  不过每次去都会被重新鞭尸一遍。
  叔叔阿姨常会问沈先生:“小沈啊,这是你的女朋友吗?”
  “啊,她就是群里那个加qq看美羊羊洗澡。”
  我:“………”
  后来有一天沈先生在外地出差,突然发来一张图片,是他出差的地方有名的美食。
  “看上去好好吃哦。”我一脸兴奋。
  他忧愁地说:“我现在看到好吃的第一时间的想法都不是吃掉它了。”
  “你是不是得了胃病?”
  “看到这些,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分享给你。”
  那应该不是胃病了,是得了恋爱病,而且这病还会传染。
  过年的时候沈先生约我出去看电影,我边喝着奶茶边对他挤眉弄眼:“我是你的什么啊?”
  他想了想:“饭饭之交吧。”
  好啊,谈恋爱的时候叫人家小甜甜,喝了口奶茶而已就变成泛泛之交了。
  我刚想伸手掐他,他就抓住了我的手,看着我的眼睛说。
  “是吃饭的饭。”
  “意思是经常一起吃饭咯,也还算贴切。”
  他摇了摇头,眼里满是温柔的笑意。
  “早饭,午饭,晚饭,每一顿饭,都不想错过你。”
  我另談道:“在爱情里,出场顺序真的很重要。
  林志玲和言承旭纠缠16年,但最终林志玲还是嫁给了别人。
  胡杏儿和黄宗泽相伴7年,也难逃分崩离析的结局。
  阚清子和纪凌尘相爱3年,最后也只换回纪凌尘的一句爱过。
  所以,路星河对着耿耿求了56次婚,都比不上余淮的一句,耿耿,我来晚了。
  2015年,胡歌做客《鲁豫有约》,在鲁豫提起薛佳凝的时候,原本谈笑风生的胡歌沉默了。
  他抹了抹眼角的泪,说:她是真的很好。
  鲁豫接着说,现在正是最好的时候。
  是啊,最好的时候,现在适合重逢,适合重新牵起对方的手。
  胡歌依旧沉默,最后什么话也没说。
  那是因为他知道,感情一向复杂,错过的人十有八九是找不回来了。
  我们这一生中最遗憾的人,不是当初吵吵闹闹分开的那个,而是因为命运的错综复杂,草草走散的那一个。
  电影结束的时候,屏幕上有一句话:和那个人一起来看《最好的我们》,就是我喜欢你。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坐在我旁边的女孩泣不成声,她多想和那个她喜欢的人一起去看啊,可是无奈,他们早就天各一方了。
  我知道相爱根本就不容易,爱也不是一加一,努力就有结局。
  有人说余淮是懦夫,说都不说一声就离开,但我觉得,他是因为太爱了,所以才不敢跟耿耿说,我再也不是当初那个最好的我了。
  世上的爱情有千万种,有像路星河那样一腔孤勇的,但也有余淮这样怯懦试探的。
  爱到深处就反而变得小心翼翼。
  喜欢这件事,真的骗不了人。即使过去很多年,但只要一听到对方的名字,还是会有点不自然。
  曾有人问我,你后悔你当初投入的感情吗?
  我斩钉截铁的告诉他,我不后悔。
  就像路星河,虽然他还是没能以伴侣的身份站在耿耿旁边,但他一定不会后悔他曾喜欢了耿耿那么多年。
  毕竟,能够心无旁骛的去喜欢一个人,能够愿意在最好的时间里把温柔都给一个人,是多浪漫的一件事啊。
  五月天在《如烟》里唱:七岁的那一年,抓住那只蝉,以为能抓住夏天;十七岁的那年,吻过他的脸,就以为和他能永远。
  而我们也是长大之后才知道,原来,不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才是人生常态。
  但是没关系啊,能够相遇一场,已经很难得了。毕竟,当年我爱你,不光因为你为我做的事,还因为,为了你,我能做成的事。
  你知道吗,最后没能跟你在一起,真的好遗憾啊,但等到时过境迁之后,我就会明白,如果当初没能跟你爱一场,我会更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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