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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章再出发

  鲁智说的‘粮库’离我们的营地大概30公里,是一间地下加工厂,地面只有几间简陋的民房做掩护。
  灾难爆发后,有人在这里生活过,而且很可能在第一时间洗劫了附近的粮库,将粮食全部囤积在地下加工间。
  我们按地图找过去,加工厂早已人去屋空,墙体、地面有干涸发臭的血迹和残肢,由外至内,说明异变突发的时候,有好多人在加工间里。
  龙涛检查过地面建筑,他甚至拂开雪层,勘查了雪下的土地,综合种种迹象,最后他得出的结论是没人从这里逃生。
  没人逃生,自然没人知道还有大批的粮食藏在地下,原来的幸存者由于异变估计全部沦为丧尸了,之后受到北方的召唤离开。
  鲁智是怎么发现这里的我并不关心,搬空粮食才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我用重卡来回跑了三趟,才将加工厂的存粮搬空。
  我们同时还收获了几桶燃油,否则卡车根本开不起来,看到营地的仓库被一袋袋粮食装满,我忽然有点理解仓鼠囤粮的心情了。
  充足的食物让营地的其他幸存者心情大好,连带着干活也更卖力气了,这些粮食够二十来人吃半年,当然是指不出意外的情况下。
  如果队伍扩大,我们必须有自己生产粮食的能力,至于龙涛、郑超他们,我也得想办法给他们提升实力。
  所以在运完粮的隔天,我就把凡有异能的人都叫到一起,异能升级的事还得他们自己拿主意,虽说龙涛他们的异能是从我的血脉中继承来的,但我并不想成为他们的‘家长’。
  龙涛和郑超喜欢直接的解决的方式,他们俩建议大家组队捕猎有异能的动物或丧尸,后者懂得隐藏,找起来比较麻烦,因此他们更倾向于捕猎变异动物。
  人、丧尸和动物的异能可以互通,这一点我们已经知晓,然而这是既是好事,也是坏事,就看谁是捕猎者,谁是猎物了。
  李怀清和周礼则偏向于用温和的方式获取所需,他们认为捕猎带有异能者的变异动物同样存在极高的风险。
  与其承担可能造成伤亡的巨大风险,不如到周边城市搜集金、银,然后潜入黑市购买变异动物,比如我曾在珍异馆见过的雷暴兽。
  “黑市的商人和顾客那么多,他们的金子从哪来的?现在再进城去搜,那不跟大海捞针一样!”郑超听完周礼和李怀清的建议不赞同地摇摇头。
  此时是午休时间,其他人吃过饭回各自的房间午睡去了,被我们当成餐厅的小屋烧得暖烘烘,我坐在窗台旁边,阳光晒着我的侧脸,让我懒懒地不愿动弹,静静听着他们的讨论。
  “现在各地的情况都差不多,燃油稀缺,总有他们跑不到的地方,咱们可以捡漏。”周礼说。
  两个建议都有道理,阿荧为难地看向古昱,似乎想听听他的看法,古昱刚刚一直没发言,等他们双方说完了才开口:
  “瞬移装置最佳使用人数是3人,咱们可以两个方案同时执行。”
  “对,没有宝宝的异能,瞬移装置最好只带3个人,遇到意外时方便逃生。”阿荧知道曹宝阳的大名,不过她仍喜欢叫他的昵称。
  “就是说找金子的人要3人一组。”胡涛说道。
  既然3人一组,剩下的人完全可以另组一队去捕猎变异兽,在坐的几人似乎默认了这个方案,一时没人再出声,眼睛齐刷刷看着古昱。
  身为领导,常常需要把已经明了的决定说出来,古昱擅长分派任务和发布命令,很快将队伍分好。
  古昱要在家坐镇,周礼也不能离开营地,于是外出找金子的任务落到了我、阿荧和李怀清身上。
  李怀清的脑波通讯异能实在太稀有,在变异动物里恐怕很难找到跟他的异能同属性的,所以他就做为联络员被划入了搜金小队。
  龙涛、胡涛和郑超则深处密林群山,去抓捕变异动物,相较来说,他们的异能比较大众,提升的机会也多。
  四月中旬,天气依然没有回暖,这绝对不是个好现象,起码对现存的人类来说是非常糟糕的事情。
  我和阿荧、李怀清离开小城,目标是边境最大的贸易市场,白君扬曾经说过,灾难起初那会儿,临国的边境就筑起了高墙,态度不能再明显,就是与这边切断联系,拒绝往来。
  那么边贸市场他们肯定也不会光顾了,我只希望它还没被其他幸存者搬空,我们的目的性很明确,路上没有一点耽搁。
  千篇一律的雪景看得太久也会厌烦,我相信凡是活着的人,一定都盼着春暖花开的时节太点到来。
  我们三人出现在边贸城市外围的时候刚好是正午,这一路上我挑的都是乡间野地落脚,主要是为避开安全区的摄像头,谁知道他们现在已经恢复了多少,带监控的高速是万万不能走的。
  因此我们出现的地方,也是城市外围的耕地,如今已是一片雪原,房屋空无人烟,雪地没有足迹,我们如同不素之客,突然打破了这一方宁静。
  然而我们落地还没超过五秒,城市的方向便响起连续的枪声,弹药是贵重物资,现在听到枪声,那必然是有人遇到了大麻烦。
  “有人。”李怀清和阿荧脸上都出现了‘失望’的神情,阿荧沉不住气,急道:“咱们来晚了,捡不着漏了。”
  李怀清却有不同看法,他短暂的失望过后,又促然笑了下:“还用枪呢,咱们还是有机会的。”
  阿荧恍然道:“对哦,现在都用异能火拼,用枪的家伙肯定弱爆了!”
  她眼神亮亮地盯着我,连声催道:“姐,咱们去抢吧,去抢、去抢~”
  我也没含糊,拉住他们俩,瞬间消失在原地,朝着枪声传来的方向移动过去。
  我带他们移进城市,在一栋居民楼的天台落脚,这里离发生枪战的地方很近,居高下望,我看到在一家银行的门口倒着几具新鲜的尸体。
  鲜血从尸体身上的血洞涌出来,染红了身下的雪地,甚至那血还冒着一丝丝热气,尸体身上穿着干净的羽绒服,说明他们生前过得不错。
  “金条~”阿荧扯扯我的袖子,指着尸体旁边的雪地惊喜道。
  的确,她指的那个地方,在阳光的折射下,有金光闪闪的条状物散发着诱人的光泽,那是三根手掌长的金条。
  其中一具尸体身上还背着包,这人临死仍紧紧搂住这只挎包,从没有拉严的拉链处,可以看到金灿灿的一角。
  是黑吃黑,或是分赃不均我已无暇顾及,枪声在移动,假如没有更多的金子,那么逃跑的人不会放过死人背着的包。
  “走,追。”我说着便拉起阿荧和李怀清去追逃走的人。
  子弹是有限的,我不相信他们能一直这么对打下去,正如我预料的那样,枪声越打越稀疏,最后隔半天才开上两枪。
  用瞬移追上他们太容易了,近距离观察我才发现,跑的和追的不是同一伙人,跑的那边穿着和尸体同款的灰色羽绒服,估计是这伙人在商场挑中同一款就全包圆儿了,然后每人分一件。
  后面追的显然要正规得多,他们身穿迷彩,头上戴着只露出眼睛和嘴的黑头套,怎么看都更像专业的银行抢劫犯。
  没有人用异能,直到跑的人跳上一辆面包车,追的人仍然没使用异能拦截,都让我有点不适应了。
  但专业就是专业,戴头套的人一枪打爆了面包车的车胎,车子向一侧倾斜撞上路边的灯柱,司机的脑袋磕在方向盘上,顿时见了血,人也昏了过去。
  “放下武器!”端着枪靠近面包车的头套男吼了一嗓子。
  我觉得这声音有点耳熟,便顿住了想要上去当黄雀的脚步,阿荧和李怀清都不解地望着我。
  面包车的车门从里面拉开,跳下来四个人,乖乖扔掉了手里的枪,其实黑头套这边只剩两个人了,这四个人若是拼一拼,兴许能赢。
  我这么想着,便听到从面包车上跳下来的人冷笑道:“你们也没子弹了,顶多还剩一发,怎么着?接下来要动刀子?”
  这人说着由腰间拔出一柄蝴蝶/刀,这种刀不是谁都能用,能练好它的人,至少证明是个擅长使刀的。
  他的言外之意,对方只能打死他们中的一个,换刀子的话,三对二,羽绒服队获胜的机率更大。
  “二对四。”头套队刚刚说话的人超级自信地说。
  他扔掉手里的枪,踢到一边,从小腿上抽出匕首,看握刀的姿势就知道是受过训练的,而且很可能是个当兵的。
  “安全区的丧家犬,口气不小,不知死活的东西。”
  “呵,首都的走狗,你主子怎么没给你派异能者,是不是嫌你命贱,当炮灰使呢。”
  双方互骂两句,几乎同时扑向对方,我原以为羽绒服队是其他营地的普通幸存者,受过枪械训练,但很业余那种。
  结果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这四个人的动作可不是普通人经过短期培训能练出来的,更不是花架子,可以说招招致命,没有任何多余的假动作。
  以杀人为目的的肉搏一般不会用很长时间,每一拳下去,只要砸到对方肉上,都会造成严重伤害,何况他们手里还有刀!
  战斗继续了五分钟,羽绒服队有两名队员倒地不起,局势变成了二对二,明面上是头套队的战斗力更高一筹,实际上他们两人也耗尽了大半体力。
  眼看头套队其中一人被踢中腹部飞出去,空闲下来的羽绒服队队员便一个飞扑,然后滚地,捡起了那把还有一发子弹的枪。
  嘭——
  枪声响起,血花飞溅,细碎的鸭毛落到雪地上,与雪花融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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