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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1节

  她觉得那不是侮辱别人,是侮辱了她。
  可是这个少年,提上装满食物的食盒,走的非常干脆。
  没有告别,没有回头。
  自己在后头看他,他却走的更快了,一下子就消失了。
  后头的宴会,显得很是无聊。
  瞿柒有些后悔留下,还不如看那个少年。
  瞿柒这样想,然后也就这样做了。
  她隐藏在夜色中,在知府的衙门院落里,如在自家中一样,悄然漫步。
  没有人知道,江南第一绝色瞿柒居然是个轻功很好的女子。
  像猫一样。
  走路都不出声响。
  是真的很好,因为连小五都没有注意到自己身后有尾巴。
  他提着食盒,到了书房。
  书房蜡烛很多,点的透亮。
  小五从黑暗进去,一时间有点晃眼。
  忽然想到,如果刚刚那个圆脸小姑娘看到,估计又要说浪费了。
  那小姑娘很爱装大人样教训人,可惜装的不像。
  书房里要很多蜡烛,并不是因为浪费。
  阿寻这几日几乎是没有怎么休息。
  把从古至今的申河水图,变迁,治水经历,都搬出来看了一遍。
  有些图,很是模糊,已经不清晰了。
  到了晚间,更是看不清。
  用很多蜡烛一起照着,还能看到深浅不一的痕迹,也能大致看出走势。
  “阿寻,先吃饭吧,我给你带了好吃的了。”
  阿寻埋着头,整个人都爬在了地上。
  地上铺满了书,甚至还有竹简,还有兽骨。
  “没空,晚点再吃,这个图,我马上就能连起来了,早一刻,弄明白,也就早一刻,能相处解决水患的办法。”
  小五完全看不懂,那些地上摆的东西生怕弄坏了。
  不过他从小习惯照顾阿寻了。
  他跳到了阿寻身边,插了个丸子给阿寻。
  阿寻转头一口刁住丸子,然后继续看书,制图。
  两人就这样一个喂,一个吃。
  屋顶,风有点大。
  趴在上头的少女,忽然有点舍不得离开。
  第289章 我来治水
  少年钦差,在书房里看了三天的书。
  书房夜夜点灯,烛火通明。
  第四日,少年出门了。
  带上了八个手下。
  知府大人,提学大人,还有师爷,还是笑眯眯的送他出门。
  八个手下,就算以一当五,也就四十个。
  四十个人能治水?
  丢进翻滚的申河里连水花都没有。
  这场水患太大,冲走的不是一个人,一群人,而是整个江南。
  尸骸太多,以至于来不及打捞,冲到了京城门口。
  京城也有河,说起来算是申河的一部分。
  据说申河的起源在蛮荒。
  谁也不知道,蛮荒那样黄草,沙漠,戈壁遍地的地方,会发源出一条河。
  可是寻踪问根,最终就能发现。
  申河的起源就是在蛮荒。
  蛮荒高山上的积雪,总是常年有水流往下。
  流水淙淙,分叉成很多分支。
  有一条,分支,沿路水越聚越多,就成了申河。
  先有申河,才有申国。
  整个申国就如同这个申字一样,一个日字,中间穿插一条河。
  当然蛮荒雪山的雪水,不仅仅流进了申河。
  还有一部分,穿过了一片沙漠,沙漠上形成了一片带状的绿洲。
  那河流弯弯曲曲,那绿洲也弯弯曲曲。
  河流分开又汇合,最终落到了一个地势低的湖泊里。
  那湖泊边上,也建了一个国家。
  名为荆国。
  实际,那里原本没有人烟,长满了荆棘。
  因为有湖,有水,荆棘中,慢慢有了人,有了部落,后来又有了国。
  水流还有少少一部分流向了熙国。
  但是熙国很湿润,因为水不够多,没有像申国那样形成一条涛涛的申河,也不会像荆国那样形成无数河流,遍布整个荆国,而是被熙国做成了运河。
  一点水都不浪费,按照熙国人力要求,需要流向哪,就去哪。
  阿寻看到了水的起源。
  他在申学宫的时候就很关心水的问题。
  再加上这三天实地的资料,此刻他已经胸有成竹了。
  他带着八个手下,还有五哥,一起出城。
  他要去治水了。
  卢知府出于他的官场谋略的目的,很是盛大的欢送了他们。
  甚至对百姓夸下海口,说钦差大人出马治水,一定是能治好的,百姓有希望了。
  还有花楼的姑娘,歌舞相送。
  城门口,很是热闹。
  卢知府,脸上油腻都腻一脸。
  拿着手绢擦了一把,望着出城的人,摇了摇头:“还是太年轻啊,可惜了。”
  那个据说学识很好的钦差大人,他总共也就见了两面。
  面相极其适合做官。
  可惜,这次,他来送他。
  不是送他青云直上,而是送他去死。
  想到那个少年,也会名正言顺的死在水患中,卢知府略微有点不安,又觉得很妥帖了。
  ……
  阿寻并不慌张,这么几个人治水,的确太少。
  但是他相信鹿哥。
  这种相信,是从小到大的托付,是可以过命的交情。
  所以一路枯走。
  八个差役,只是相对比较老实。
  也并不是真的很老实。
  中间更是有人,被单独拉去了谈话,让他在合适的时候做一些合适的事情。
  很是忐忑。
  他觉得不合适,可是上头的命令,就是合适的。
  直到,慢慢的听到了人声。
  甚至还看到了那个临时搭起来的茶铺,上面有一个简单的“鹿”字的幡在风中飞扬。
  一个穿着干活的长工的马裤,裤脚挽到了膝盖的少年,提着水壶,跑的飞快。
  之所以要把裤脚挽起来,是因为水流过的地,很泥泞,走路都会溅起来很多泥。
  少年生的好,笑起来爽朗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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