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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两口儿(种田) 第23节

  想她和郁齐书在三岁时候就认识了,一直到二十岁结束。
  虽然互相表白是在她十九岁的时候,爱情也短暂地只存在了一个学期,可感情的培养历经了十七年的悠长岁月啊。
  “那么,我就祝福你们吧,有情人终成眷属,可喜可贺。”
  难怪呢,难怪那次向星辰说他已经是男人了。
  原来两个人早就滚在一起了。
  芦花将手中的房门钥匙丢在茶几上,转身就走。
  没有丝毫留恋,反而心头松了口气。
  或许他俩如果能走到最后,结婚那天,她愿意包个一千块的大红包。
  “芦花!”向星辰终于慌了,奔过去一把拉住她,还想反客为主,控诉道:“芦花,你真是个狠心的女人!你不该打骂我吗?你不该指责我不忠吗?你这样轻易放弃我,告诉我,你是不是根本就从来没有喜欢过我啊?!”
  芦花说:“唉,你这么说,真让我醍醐灌顶。原来,我是不喜欢你,所以才接受不了你亲我啊。”
  “……”向星辰在她身后咆哮,“杨芦花,你一定会后悔的!”
  思想工作又做了三个月,芦花反复告诉自己,这真的是最后一次,真的是真的。
  她亲手画的肖像---落在眼角的这根头发丝儿是多长,微扬的眉毛有多少根,嘴角上扬是多少弧度……比电脑作画还精确。
  可能是她思念的意愿太强烈,几乎是一桶水浇完,郁齐书就凭空出现在了花盆里。
  手里的塑料桶“嘭”的一下落在地上,芦花捂着嘴想哭,竭力压抑自己跑过去扑进郁齐书的怀里。
  将近一年不见,好像隔了三秋。
  郁齐书大变样,面颊清癯,人黑了三分,竟然还长了寸长的胡子了,人好像老了五六岁。
  他呆呆的,茫然四顾,然后看见了面前的她。
  芦花觉得就这两分钟的时间,郁齐书终于看向自己的这两分钟时间,就像是过了好几年这么漫长。
  “哥---”她轻轻地喊。
  “芦花?”郁齐书复又闭上了眼,抬手揉了揉疲惫的眉心,自言自语:“我一定又在做梦了。”
  热泪一下子滚落脸颊。
  “没有,不是……哥,是我把你种过来的,你没做梦。”
  郁齐书脸色大变,倏地睁开眼来,恶狠狠地质问:“你想干什么?!”
  芦花心头一紧,“……哥,你好像瘦了很多。”
  再次重逢,开场白还是这样没新意。
  郁齐书十分冷淡,嗤笑:“找我过来什么事?不是说了不再见面的吗?你这样出尔反尔,实在让人生厌。”
  “……”
  芦花只觉脸上仿佛被他迎面狠狠扇了一耳光,事先想好的所有招他来见面的完美借口都想不起来了。
  她语无伦次,结结巴巴:“我,我……我就是想跟你说,我过得很好,然后我谈了一场恋爱……”
  “够了!杨芦花,你找我过来,就是要告诉我你过得很幸福?那你要不要把你喜欢的那个男人带到我面前来,让我给你点评一二啊?”
  “……”芦花想哭,也真的眼眶红了,语带哽咽,“不是的,哥,我,我……”
  “我”了半天,发现什么也说不下去了。
  她提了个很不好的话题。
  郁齐书的脾气十分暴躁,满脸的不耐烦。
  一看他神色,就是没心思听她说下去的。
  他粗暴地打断了她的话:“我不想听这些无聊的事,我更不想再看见你。还有,既然来了这一趟,那么我就顺便告诉你---我已经定亲了,对方是皇女。皇女懂吗?就是皇帝的女儿,金銮殿上皇上亲自指婚,点我为驸马。所以我已经驸马爷了,听清楚了吗?那么,从今后,我希望你……”
  忽的瞥到看芦花死死捂住嘴,晶莹的泪水滑落她纤细的手指,挂在尖细的下巴上欲落不落。
  郁齐书眼底一黯,口气不再那么咄咄逼人,“……咳,我希望你以后不要再干今天这种蠢事,毕竟我的房间里多了个人,若我突然消失不见,会吓坏她的。”
  “当然,并非是因为她皇女的身份,我才要如此小心谨慎。而是,我真的不想我未来的妻子对我的一片真心有任何的误会。”
  “……”芦花侧过身去,不欲让郁齐书看见她通红的双眼,还有眼眶里涌泉一般冒出来的汩汩泪水,“好,这次我说话算话。请你放心,你以后一定不会再见到我了,今天这种错误,我永远不会再犯了。”
  看,早不是说了不要回头找他吗?她终于变成了他讨厌的样子。
  是自己开口提的分手,现在又厚颜无耻地回头来找他,内心还隐秘地怀揣着试图重新挽回他的心的意思,终于,她终于变成了他讨厌的样子。
  这样三心二意的自己,连自己也好讨厌啊。
  芦花不知道后来郁齐书是什么时候不见了的,她后半夜睡着了。
  他在这里从来就没待过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天亮他就会消失。
  她开始是本着很普通的好意,没有任何企图,就只是请他进屋暂住一宿的,但是他不愿进屋来。
  可能他就这么在后花园里站了一夜吧。
  芦花没有管他了。
  他也许会感冒,夜凉如水,现又已入秋。
  但是他感冒不感冒,都跟她没关系了。
  结束了,都结束了,彻底结束了。
  她不想变成他讨厌的人,让他觉得她是个难缠的女人。
  芦花努力过新生活,努力去忘记郁齐书。
  跟向星辰彻底拜拜了后,芦花没再在大学里交往男生,她不断告诉自己,不是因为留恋某个人,而是学校里的男孩子都太年轻,太容易冲动了。
  再之后,四年大学结束,她进入了社会。
  等到工作稳定下来,工资肉眼可见的速度涨到不菲时,妈妈开始催促她找个可靠的男人,准备结婚了。
  芦花便经同事和好心的小区邻居大妈介绍,又交往了三四五六个男人,但是关系都终止于对方欲要同她亲热的那一刻。
  其实后来进入了社会她才发现,出了校园的男人,更易冲动。
  吃完第一顿饭就想跟你上床的,实在太司空见惯了。
  这个社会是怎么了?
  真全变成了饮食男女吗?这么热衷吃快餐食物。
  不过,内心深处,芦花深深明白,这些仍旧还是借口。
  牵手、亲嘴儿、上床,这是女孩儿成为女人的必经之路。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出了象牙塔,只要同异性交往,就没法避免。除非她就像向星辰说的那样,要的是一段柏拉图式的关系,但哪个男人愿意呢?
  芦花想,她可能是有洁癖了。
  有可能是因为第一个公开交往的男友向星辰居然背着自己同其他女人做了,她觉得男人都脏。
  但也有可能,是她被郁齐书亲过摸过碰过的地方,都不想让其他男人触碰了……
  芦花去找心理医生。
  “我想忘记一个人。”
  “男人?”
  “嗯。”
  “深爱过的男人?”
  “嗯。”
  “想忘记那个深爱的男人,首先,你得切断与他的所有联系,比如远离他所在的环境,将与他有关的物品扔掉,视与他有关的人和事为禁忌,绝口不提;其次,转移目标去爱其他男人。”
  “可是我没法爱上其他男人啊。”
  “必须要强迫自己爱上,从接触开始,聊天、牵手、亲吻……一步步来,慢慢来,不要心生抗拒。如果你从心理上就是一种抗拒的姿态,又如何忘得掉那个人?”
  这道理,谁不懂呢?
  说了也是白说。
  她就不该来找什么心理医生,害她白白浪费千把块钱。
  从心理诊所出来,芦花神情恍惚。
  站在路边等出租车,旁边花台里忽然蹿出来一条小流浪狗。
  黄皮毛,腿脚脏兮兮的,但长得虎头虎脑的。
  出生似乎没几个月,很萌很可爱。
  还很精神,东蹿西蹿的,嗅着味道,慢慢就往公路上不知谁扔的半块面包追了下去。
  唔,心心念念好久要养一条狗,名字叫“阿黄”。
  这狗显然是条中华田园犬,这模样,这黄色的皮毛,不就是阿黄吗?
  田园犬好养易活,爱护主人,顾家念家,可以养来给自己和妈妈做个伴呢。
  芦花心头想着,步下台阶就朝小狗走去。
  “哎哎,危险!”
  身后有人喊。
  芦花已经唤住了小狗,将它抱在怀里,闻声回头。
  这是一段长下坡路,来了辆大货车,一路哐哐当当地直冲下来。
  司机看到路中央有人时,刹车已经踩晚了。
  三秒钟后,马路边的人陆续发出惊呼。
  “天啊,撞死人了!”
  “120 ,快拨120!”
  “哪里还有得救?!”
  “救什么救?那女的就是自己想死了!明明旁边就是天桥,她非要横穿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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