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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节

  直到天机出现,将太子寄放在她这里。
  万贵妃便开始没日没夜的勾引太子,她觉得这是自己的机会,重新成为人上人的机会。
  可她似乎忘了,并不是每个人都像唐棣一样,不在乎她的样貌丑,不在乎她的脾气臭,仍将她捧在掌中心上。
  在被太子拒绝过几次之后,万贵妃恼怒异常,索性一整瓶一整瓶的往他的食水里下□□,然后直接宿在他屋中。
  这件屋子,便成了太子的人间地狱。
  “这样下去,你会死的。”一个少女的声音在门前响起。
  太子抱着自己,哆嗦了一下,小心翼翼的转头看去。
  一名少女披散着长发,浑身上下一色素白,只在腰上系了一条腰上黄,斜靠在门前,一双眸子幽幽的看着他,脸色苍白,却貌美惊人。
  太子认得她,她是万贵妃的女儿,以及敛财工具,名字叫做玉珠。
  玉珠缓缓朝他走来,扫了眼他身边一动未动的饭菜,然后收回眼,笑着对他说:“你觉得自己很可怜吗?要不要听听我的故事?”
  太子仍抱着胳膊,坐在墙角,没有理她。而玉珠也不在意,坐在他身旁,淡淡说起自己的故事,从胭脂镇说到京城,从不谙世事的小家碧玉说到倚门待客的暗娼,渐渐的,太子便听得入了神。
  “你我本是一路人。”玉珠幽幽看他,“倘若不是她的出现,我现在仍是高高在上的玉珠公主,你也仍是金贵的太子殿下,我们本该拥有这世上的一切,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连最后一点做人的尊严都被剥夺了去,茕茕孑立,一无所有。”
  太子盯着她,整个人似要被她幽深的眸子吸进去。
  “一切都是唐娇的错。”玉珠伸手抚着他的脸颊,幽幽道,“是她害了我们。”
  太子很厌恶万贵妃的碰触,但不知为何,他并不讨厌玉珠的碰触,许是如她所言,彼此感同身受,合该抱在一起互舔伤口吧……
  “你我同命相怜……”玉珠慢慢凑了过去,亲了亲他的脸颊,“我会帮你的,你也要帮我……”
  他们二人觉得唐娇夺去了本该属于他们的一切,却没想过,唐娇本人想不想要这一切。
  京城之内,细雨绵绵,唐娇走在一条池塘拱桥上,池中锦鲤斑斓,身旁宫人为她撑着一柄枫红色油纸伞。
  “这里。”唐娇指了指前方,“把这块地给我空出来。”
  “是。”官员打扮的男子道,“公主是想在这里新修一座绣楼,还是一座画阁琴房?”
  “建这个。”唐娇掏了张纸,递给他。
  官员将纸打开,看了一眼,差点被上面的陋屋刺瞎双眼。
  这不合理的设计,这注定漏水的屋顶,这糟糕的能让人白日见鬼的风水构造……要他堂堂大匠建造这么一个东西,也是蛮醉的,兴许他应该将这工作交给家中七岁的孙子……
  可是再三规劝,唐娇都一意孤行,没奈何,他只得怀揣那张纸,满脸忧愁的下去了,第二天,带着大批匠人前来,将整座府邸翻修了一遍,最后令人在唐娇指定的位置起了一座屋子,外人看来,都觉得这屋子太过碍眼,就像珍珠里混进了一颗鱼目,与整个公主府的画风都不一样。
  但若是天机在此,一定能认出来,眼前这简陋屋子,是唐娇在胭脂镇的家,那座承载了她的过去,她的喜怒哀乐,她和他的相遇相知相恋的屋子。
  之后,唐娇搬进了公主府,众人陆续过府以庆乔迁之喜。
  “真是钱多烧得慌。”唐娇对此却颇为不以为然,“宫里又不是没地方住,为什么非要修个公主府,让我搬出来住?”
  不过她也只是口头说说,心里倒是再明白不过,身为一个成年公主,她早该搬出宫,住到自己的公主府去了。是因为唐棣重病在身,她才能以照顾他的名义,留在宫里头。
  “噢,这一次你误会他们了。”温良辰吞云吐雾道,“朝臣们的意思是,新房建好了,你可以利索的成亲了,最好赶在皇上驾崩之前把小国君生下来,否则等到皇上驾崩那天,怕有一些清流言官跳出来,要你为他守孝三年。”
  “……他们怎么那么烦啊。”唐娇忍不住龇牙。
  “你是唯一的公主嘛。”温良辰笑了起来,用手里的烟枪指着她说,“天下都是你的,你却不属于你自己,”
  至少婚姻这件事,并不能由她自己做主。
  温良辰拍拍手,有人便送来一大堆画卷,累在唐娇案前。
  “……这都是什么啊?”唐娇打开一张,发现里面工笔妙丽,勾勒着一副男子手持书卷,吟风望月之图,旁边以小篆注其姓名,还有家世背景。
  “我跟那些死硬派拉锯了很久,最后大家互相退一步。”温良辰道,“他们无论如何都不肯接受女帝,只肯接受你的孩子登基为帝。不过我也逼他们让了一步,孩子没长成之前,你可以太后的身份垂帘听政,辅佐朝纲。”
  唐娇猛然想起了白皇后,这不是她原先要走的路子吗……
  白皇后拼命想走这条路子,而唐娇却摇摇头,放下手里的画卷,坐在软榻上,抬头望着温良辰:“我要等他回来。”
  春光明媚四月天,温良辰负手而立,脸上的笑容却一点一点消失。
  两人之间原本轻松惬意的气氛,渐渐荡然无存,只余下剑拔弩张。
  “若他回来,你想如何处置他?”温良辰嘲讽道,“将他养在后面那间屋子里么?”
  “这是我们的事……”唐娇话没说完,就被温良辰伸手捏住脸。
  “不是‘你们’。”温良辰一字一句道,“他是他,你是你,你们两个身份不同,地位不同,连阵营都不同,还谈什么恋爱?”
  唐娇想说话,可是两边脸都被温良辰给捏住了,只能发出呜呜呜的声音。
  温良辰也不想听她说话,在天机的问题上,他们两个南辕北辙无话可说,永远也不可能说到一起去。于是他索性捏紧了唐娇的嘴,在她耳边旁征博引引据论点,将她狠狠教训了一顿,然后甩袖就走。
  “呜呜呜……”唐娇追着他出了屋子,因为嘴被捏太久了,一时间都说不出完整的话来,口齿不清了半天,才哼了一声,跺着脚道,“你是指望不上了,我还是找暮少帮忙吧!”
  一个雪白身影忽然从拐角处转出,悄然无声站到她身后:“公主……”
  唐娇吓了一跳,转过身来看着他:“这不是王公子吗?你怎么来了?”
  在她转过头的一瞬间,王渊之便低下了头,长长睫毛半掩双眸,宛若小扇。
  “公主。”他在心中鼓足勇气,充满小心翼翼的期望,“您若信得过我,可否将事情交给我来办?”
  唐娇眯起眼睛打量他:“你听到了多少?”
  “微臣刚来,只听见您有事要交代人去办。”王渊之看着地面,看着她裙摆下面露出的小小绣花鞋,声静心不静道,“王家在齐国的势力并不在温家之下,相信微臣不会让公主失望的。”
  唐娇用手指卷了一缕发丝,一边打着圈,一边盯着他瞧,最后笑着说:“那好吧……我想让你帮我找个人。”
  与此同时,想要找到那人的,又何止是唐娇一个。
  发现太子失踪之后,留在京城的□□羽几乎全体出动,四处搜寻太子的踪迹,幕后那人更是直接下令,若再见到天机这叛徒,杀无赦。
  狭路相逢勇者胜,但对天机而言,胜了还不如输了。
  来追杀他的人,是他的同僚,是他的下属,是同他一起学习刀法刑侦的同仁,彼此之间,可谓了如指掌。
  身为当中最优秀的那个,天机总是能赢,但赢了还不如输了。
  “指挥使……”一名同僚握着流血的右臂,坐在地上,仰头看着他,“你是不是真的投靠了公主?”
  细雨绵绵,浸透了天机的衣衫,他居高临下俯视着对方,雨水顺着他的头发,下巴尖,刀尖落下来,在地上汇聚成一个个圆圈,他最终一句话都没说出来,从他身边走过,朝着京城的方向走去。
  这条路,比他想象中还要坎坷,还要难走。
  “也难怪你做出这样的选择!”夜里,卫聆带着一队人挡住了他的去路,对他狞笑道,“你生了这样一幅好皮相,又何必学我们做这刀头舔血的买卖,只需要跟小公主在床上翻云覆雨几次,你便什么都有了。可惜我爹娘不争气,将我生得丑,否则怎么也要学你,摇着屁股跟小公主邀宠啊!”
  天机倒宁愿碰见他这样的人,听见这样的话,因为这样他便不必手下留情,只需要朝对方冲了过去,然后刀光剑影,杀气纵横,最后卫聆倒下了,而他还活着,于是继续朝着京城走去。
  他已经不怕流血,也不怕受伤,惟独不想遇到眼前这班人。
  “大人。”他过去的属下看着他,“你真的杀了太子吗?”
  天机沉默了一下,然后嗯了一声:“太子已经不在了,你们走吧。”
  众人一阵哗然,一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你们当中,也没有多少人是真的忠于太子的。”天机面无表情道,“从事这行当,有的是父承子业,有的是求财求利,但现在太子已死,你们若是求个安定,就回家去,若是求富贵,就去京城投靠当今朝廷。”
  众人面面相觑一阵后,都面色复杂的看着天机,其中一个站出来,对天机道:“我们会去投靠当今朝廷,但……不会再在你的手下办事。”
  顿了顿,他别过脸去,有些厌恶的说:“我们看错你了,你太让我们失望了!”
  说完,他便率领着十数个锦衣卫,借着夜色离开。
  这一场战斗没有动刀,没有流血,却耗尽了天机所有的力气,叫他感到身心俱惫,几乎要迈不动步子了。
  “这样就好……”兜帽遮住他的面孔,他低低自嘲道。
  这样便好,无需说出真相。
  这样父亲在世人心中,仍是为了守护太子而亡的英雄,而不是因为一个可笑的理由,而被太子弄死的小丑。
  等时间一久,等所有人都相信他杀了太子以后,他们就不会费心费力去找他,太子会永远留在万贵妃那里,他注定不会活得很舒服,但至少能活着,算是他……算是他们家尽的最后一点忠诚,从此往后,两不相欠。
  天机在眼下的小县城里休息了一夜之后,于天亮之前,步履阑珊的朝京城走去。他虽不察,但在旁人看来,他的模样已经越来越憔悴,宛若一具行尸走肉。
  之后,在一片翠竹林中,被一根弩箭刺穿肩膀。
  青竹摇曳,涛声似海,天机手持长刀,呼呼喘着粗气,眼神警惕的看着四周。
  “弃刀投降吧。”一个少年的声音在林中回响,“近身短打,我不是你的对手,但百步开外,十个你也不够我杀。”
  天机立在原地,与之僵持良久,忽然朝着一个方向疾驰而去,却未等他靠近对方,一根弩箭就疾射而出,将他钉得倒飞而出,重重摔在地上。
  涛声大作,竹海摇曳,无数无数竹叶汇成一片青雨,纷纷扬扬,洒落在他脸上身上。
  一个少年的身影从翠竹后转出,青衣若竹,手持短弩,脸上蒙着一片青布,只露出一双细长若水的眼眸,犹如月夜之下幽幽流动的河川。
  见天机身下慢慢弥开一滩鲜血,他这才举着短弩,朝他走来,然后居高临下欣赏这具尸体,末了淡淡道:“可惜了。”
  话音刚落,天机睁开双眼。
  电光石火间,少年躲之不急,被他压倒在地,刀锋死死压在他的脖子上。
  “你说得对。”天机低喘道,“百步开外,十个我也不够你杀。但近身短打,十个你也不是我的对手。”
  少年眯着细长眼眸,静静凝视着他,似乎正在思考接下来该如何是好。
  “你跟着那人,又有什么好处?”天机盯着他说,“他已经蹦跶不了多久了,公主和温良辰很快就会顺藤摸瓜找上他,届时,他便是秋后的蚂蚱。”
  “你现在回去,又有什么好处呢?”少年声色清冽,“若还在胭脂镇的时候,你们在一起,还没人说什么。可现在,你给了她地位,头衔,身份……你已经把她捧到了你再也够不着的地方了,而你自己却一无所有,你回去干什么?”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要回去。”天机眼中闪过些许迷茫,“兴许只是为了一个承诺吧。又兴许……只是想再看一看她。”
  趁着他转瞬即逝的迷茫之际,少年迅速抬起手,手臂上的臂弩瞄准了天机的咽喉。
  “我没你那么高尚,我只是为了钱。”少年昂头看着他,直白道,“等那人没有钱了,我自然会离开,但在他还付得起钱的时候,我会做好我的工作。”
  两人剑拔弩张了好一阵子,然后,天机缓缓收回刀,直起身子,转身离去。
  少年单手撑地,坐直身子,臂弩瞄准对方的背脊。
  他形单影只,背影萧索,就像失去了国家的将军,失去了信仰的信徒,走过的地方,留下蜿蜒血迹。
  少年神色复杂,缓缓放下手臂。
  “算了。”他喃喃道,“求仁得仁,求死得死。”
  ☆、第76章 奇货可居卖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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