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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蟊贼

  “大人,宋家兄弟带来了。”
  双石客栈,一名汉子带着宋宁、宋辉二人进入了叶征的房间。
  二人疑惑地看着这个客栈中最为豪华的房间,又看看面前这个衣饰华贵却眼神阴郁的青年人,心中忐忑。
  “我叫叶征。”青年人向他们展示了一枚令牌,“北晋王府第三卫队行军书记,中阶仙师。卫队副都统童玉是我的上属。我们,都直接听命于王国军方的左将军童济年,那也是童大人的父亲。”
  令牌精美贵重,上有北晋王国卫队高级军官才能拥有的徽印。
  一听对方来头如此之大,宋家兄弟心中更是不安。不过,宋宁毕竟是仙村副村主的儿子,见过大场面,马上就按王国礼节,单膝跪下,拱手施礼:“参见大人。”
  宋辉见状,也跟着施礼。
  “不必多礼了,我是军方的人,不是那些迂腐的文臣。”叶征摆手道。
  宋宁站起来,小心地问道:“大人,我们只是双石仙村聚英楼下属的普通仙士,年纪也小,不知道大人找我们来,有何地方为以为大从效劳......”
  “开门见山吧,我听说,你们兄弟前段时间,跟一个来自草原村,姓晋的少年人,有所冲突?”叶征直视二人,“有这事没有?”
  宋家兄弟对视一眼,他们其实并不太了解晋凌,只知道他跟杨朴是一伙的。
  宋宁便说道:“大人,我们主要针对的是草原村的杨朴,跟他有些矛盾......杨朴现在,现在不是到了乡主府,乡主府去了吗?”
  他声音低了很多。其实做梦也想不到,杨朴开仙时所出现的资质会那么好,直接被来自仙乡的特使看中。这家伙,不会太记恨自己兄弟吧?这位叶征大人,难道,难道是来为杨朴报仇的?
  想到这里,二人的腿肚子开始哆嗦起来。
  “谁跟你们说什么杨朴的事!”叶征怒道,声音暴厉起来,“没长耳朵吗,我问的是一个来自草原村,姓晋的!姓晋的!”
  与杨朴无关?
  宋家兄弟仔细一思索,想起晋凌来了。还是宋辉比较有印象:“是的,大人,有这么一个人,叫晋凌,跟那杨朴是一伙的,都是来自草原村。这小子很会投机,知道孙先生是村主大人的好友,就拿酒,拿酒来送给孙先生。听说,听说开仙失败后,现在被安置在草料场......”
  在草料场驻守了三十多年的邵通老先生回来了,在仙村也引起了一阵轰动。接替他的人,自然也频频被人提起。
  “没错,就是他。”叶征扔出一袋钱来,“现在,我需要你们给我办一件事。找一天晚上,把他看守的草料场烧了。”
  宋氏兄弟恍然,弄了半天,这位大人来找自己兄弟,是为了办这种脏活啊。不过,那天晋凌送酒被他们和王东阻拦,事后宋家兄弟和王东都受到了王冲的严厉批评,还罚了三个月的月俸。加上因为调戏杨萱的事,宋宁被打了三十精铁棍,现在屁股上的伤还没好。
  新仇旧恨,宋家兄弟不怪自己作恶,反而把晋凌恨在心头。现在,这位叶大人,让自己办的事,貌似也是可以顺道让自己报个小仇?
  “大人,听说那草料场现在就他一人驻守,草料场烧了,那、那小子人如何处置?”宋宁毕竟年长一些,想得多些,出言相问。
  叶征没有说话。
  这种态度宋宁马上就明白了,这是要晋凌死啊。他有些慌。
  如果说报仇,将晋凌痛打一顿羞辱一番,倒也罢了。直接放火,杀人?若是这事被村主府知道,查出来,自己兄弟二人,可没好果子吃。
  何况,他们,他们还没杀过人啊。
  “你们只管去做你们的事,上层如果要查你们,有我一力承担。”叶征淡淡地说道,“只是一点,此事要做得隐秘,不能走漏半点风声,也不能把我露出来。否则,你们宋家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宋宁想了一想,低头捡起那袋银元,向童玉说道:“大人放心,我们兄弟会尽快秘密料理了那小子。”
  “去吧。”叶征摆摆手,“三天后,还在这里,我听你们的好消息。”
  ......
  宋家兄弟一脚深一脚浅地离开了双石客栈,在浑噩的状态之中,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身为副村主兼刑堂长老的父亲宋镇宇不在家,他们二人便在小厅里商议起这事来。
  “表哥,这可是放火杀人的大事,而且烧的是仙村、仙乡的草料场,杀的是村主府派驻的人。仅仅凭这什么叶大人、童大人的几句话,一袋银元,我们就真的要去干这掉脑袋的事吗?”宋辉有些激动,“何况,我们也不知道,这叶大人的身份,是真是假?”
  “令牌是真的,我见过。”宋宁说道,“而且在北晋王国内,谁敢冒充王府卫队的大人物?你看这叶大人那副傲气模样,这事我们已经知情。如果我们不做,只怕他就要翻脸整死我们。”
  “真的去放火杀人啊?”宋辉傻眼了。
  “去便去了,我们都被村主重罚,连累着父亲、王东也被责罚,这口气真得好好出出!一个凡人而已,杀便杀了!”宋宁面现狠色。
  “我可从来没杀过人!”宋辉慌乱地说道。
  “这事,自然不能我们亲自去做。”宋宁已经有了主意,说道,“以免到时候那位叶大人反脸不认人,那时我们可就在双石仙村呆不下去了。反正,他要的只是一个结果而已。这样,我们去找这两个人来做这件事......”
  他的嘴附在宋辉耳边,声语起来。
  ......
  对于一名十三岁的少年来说,孤身一人照看草料场的生活,确是枯燥无聊的。
  若不是刚开仙成功,又要修炼黑镯上的五行力量,需要暂时对外保密的原因,晋凌才不愿意一个人呆在这。
  少年人,永远向往的是未知的新奇的世界,这里太寂静,**逸了
  草料场原来养有两匹黑马,一公一母。老邵走的时候,把公马骑走了。母马挺着大肚子,天天窝在马棚里待产。
  没事的时候,晋凌喜欢跟这匹马说话,也不管它听不听得懂。在这个草场中,它成了自己唯一可以倾诉的对象。由于它有着一双美丽的大眼睛,鬃毛粗又长,他给这匹母马取了个名字,叫小芳。
  他很细心地照顾着这匹母马,喂最好的草料,给它喝烧开的温水,把它放在马棚最温暖的地方。
  没几天后,小芳生了一匹小马,棕红色的,站起来与晋凌差不多高。他很喜欢这匹小马,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做白星,因为它的脸上,从额头一直到马鼻处,有一道白色的纹路,像是拉长放大了的星星。
  他很细心地照顾小芳母子。小马星长得很快,落地几天后,就能够站立,自己奔跑。它也很具灵性,很快就与晋凌成了最好的伙伴。
  他们没事总在一起玩耍。他给它喂草料,甚至蔬菜、水果,它则喜欢用脑袋抵着他的背部,给他挠痒痒。
  他喜欢喝酒,白星也跟着受了沾染,闻见他身上的酒味,就伸过脑袋,大力呼吸着,似乎很享受这种味道,有时候还小心地舔上两口。
  ......
  夜深了,草料场一片漆黑,少年人已经进入梦乡。
  自东北方向的路上,摸来了两个身影。这是两个蟊贼,一人精壮,另一人瘦些。
  在靠近草料场的时候,点亮了手中的火把。借着火把的光,他们费力地辩认着晋凌的住处。
  “霍哥,这草料场的棚屋这么多,他睡在哪一间啊?”瘦些的蟊贼气闷地低声问道。
  “我怎么知道。”赶了半个晚上,甚觉疲惫的霍哥没好气地说道,“靠近了,先放火,火一烧起来,他就出来了。到时候,直接杀了,尸体扔火里,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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