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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雷霆(4)

  敌我双方刚一开始接触,旭子就敏锐地觉察到了眼前这支流寇和他以往征剿的那些大不相同。改进过后的草原骑兵驰射战术一直是他用以对付农民军的绝招,对方平素训练的粗疏和身上过于单薄的铠甲导致他们很难在箭雨中坚持半柱香时间而士气不散。而一旦士气降低到底线,这些没有军纪约束的流寇们往往会放下兵器四散奔逃,根本身边同伴的死活。
  这几年来,从黎阳到历城,再从历城到瓦岗,凭借着驰射和骑兵突袭相互配合,旭子几乎没遇到过敌手。他所向披靡,百战百胜,敌人能在他面前保持平局都足以自傲。仅有的两次平局都发生在瓦岗军身上,第一次是于泰山脚下,他和秦叔宝所率领的一千余齐郡弟兄遭遇到了徐茂功所部瓦岗精锐,双方审时度势后选择了各让一步。另一次发生在运河边,程知节凭着个人的血勇及麾下士卒破釜沉舟的决心挽救了溃局。在旭子心目中,徐、程二人都是难得的英雄豪杰,他们二人率领部属挡住自己的骑兵突击理所当然。但残暴好杀的张金称显然不在他心目中的认可范围内。于旭子眼里,杀师仇敌张金称不过是个头脑简单,为人龌龊的土匪流氓,这种人和他过去剿灭过的裴长才、齐国远等一样,最大的本领是欺负周边老实本分的平民百姓,与朝廷正规军作战,根本不堪一击!
  然而,战场的形势发展却有些出乎他的预料,在骤然而来的打击面前,张金称部的确发生了混乱。但随后,这支铠甲残破,兵器参差不齐的队伍便向武装到牙齿的官军发起了反攻。李旭及时地调整战术,用骑兵将张部分割成数段。局部范围内,预料中的溃退确有发生,将近三分之一的流寇不战而逃。但留下来的将近半数的喽啰兵们在明知道胜利无望的情况下非但没有放弃抵抗,并且焕发出一种比胜负未分之前还强悍的战斗力。
  那些绝望的喽啰兵们各自为战,彼此无法做出有效配合。但每个人出手的招术都狠辣异常,根本不考虑自己的生死。那些人唱着各种各样的俚歌,有的欢快,有的悲壮,节奏一点也不整齐,但他们在全心全意地高歌,仿佛把死亡当成了一场即将开始的盛宴。
  “不要围住他们,放开一条缺口!”李旭不得不亲自冲到第一线,对战斗目的进行调整。全歼这支流寇队伍的代价太大,为了汾阳军的将来发展着想,他不得不给对手一个逃生的希望。传令兵把主帅的意图及时地用角声送了出去,正在试图将敌军分割包围的骑兵们闻令让开了向南的一面,给流寇们留出了一条足够宽的生存通道。让大伙始料不及的是,并没有更多的喽啰退出战场,敌人的动作越来约疯狂,如醉如痴。
  “先诛首恶,协从不问!”在探明敌军已经没有其他力量隐藏在附近后,李旭策马加入战团。眼前这种情况让他想起了自己曾经参与过的虎牢关之战,当年的右武侯大将军李子雄就是凭着着一伙死士硬缠住了宇文述的中军和左翼,然后带领另一支兵马将隋军右翼生生击溃。若不是他及时做出了反击,宇文述的四十万大军差点被人数不及自己五分之一的对方打垮。
  事隔多年,同样的情况再次发生于他的眼前。张金称的部属训练程度远不及李子雄的麾下,但他们的脸上带着同样的决然。他们笨拙的战斗技巧在高速而来的骑兵面前就像一个蹒跚学步的幼儿般不堪一击,他们顽强的战斗意志却像一头头受了伤的孤狼,宁可自己粉身碎骨也要还对方以颜色。
  双方从开始接触到陷入混战不过是数息之间的事,但在这短短数息之间,流寇倒下了将近五千,汾阳精骑也战死了一千有余。这样的交换比例李旭无法承受,他训练一名骑兵至少需要半年多时间,而对方只要攻破几个堡寨,就可协裹数以万计百姓入伙。
  “大帅有令,先诛首恶,协从不问!”传令兵及时地将李旭的命令送遍整个战场。带队的校尉、旅率们闻令后再度调整战斗策略,放弃与普通喽啰兵的纠缠,优先照顾那些衣甲看上去比较光鲜的强盗头目。这次调整起到了一定效果,随着一个个头目和老兵的倒下,张金称部逃离战场的人越来越多。但留下来死战的却越发强悍。骑兵们每朝胜利接近一步,几乎都要付出几十名,甚至上百名袍泽为代价。
  “斩了那些战旗!跟我去砍了敌人的战旗”。李旭没时间再犹豫,策马急冲。他身边的将士轰然响应,以主帅为矛尖组成一个楔型攻击队列。刚刚痊愈归队的周大牛护在了李旭的左侧,雄武营来投的柳屹护住了李旭的右侧。从塞外归来司仓参军的张季急于立功,骑着一匹高头大马,紧紧地跟在了队伍的最后。
  “张参军,你成么?”与张季并肩而行的亲兵队正罗远关切地问。从对方青白的脸色上,他知道眼前这个跟主帅有很深交情,曾经押送大批财物从塞外丹归来的司仓参军肯定是第一次上战场。虽然此人的骑术很好,但拿刀的姿势明显有些僵硬。这是因为难以适应战场上的紧张气氛所致,当年他跟在远房哥哥罗士信身后第一次上战场之时,也是这般模样。
  “我发过誓要报答李将军!”张季的嗓音有些发颤。他尽力地笑了笑,脸上的表情却比哭还难看,“若不是当年他收留了我,我现在早不知道死多少回了。你们行,我一定也行!”
  “把头压低,贴紧马脖子。小心流矢,如果受了伤,就向队伍边缘撤,千万别掉下马背!”亲兵队正罗远见无法劝张季离开,笑着叮嘱。他很喜欢自己这位同伴,与其他文职军官不同,这位曾经在塞外生活多年的参军大人身上带着一股塞上民族特有的率直。此人曾经与主将失去联系多年,却一直没有私吞主将的任何财物。这种品质在中原的商贩中也有,却绝不多见。
  他们二人跟在队伍的最末,冲入敌军之中。最前方的主帅所向披靡,整支队伍也锐不可挡。李旭奋力砍倒了一面战旗,周大牛和柳屹二人用战马踏翻了试图冲上前护旗的死士。陆续冲上前的骑兵们纷纷挥刀,将自己身边的喽啰兵们一一砍倒。流矢在他们身边呼啸,竹枪和木棒乱纷纷地从战马两侧闪过,犹如正在移动的丛林。李旭拨转马头,从丛林的另一侧冲了出去。整支队伍像长槊一般将敌阵刺穿,留下一地血肉模糊的尸体。
  “左前方!”李旭刀尖前压,指向另一面敌军的战旗。整支队伍如怒龙般转了个身,跟着他扑向正在负隅顽抗的另一伙喽啰兵。马蹄踏过被红血融化了的白雪,溅起万点粉色的泥浆。骑兵们屏住呼吸,高高地举起横刀。
  那面战旗下的头目也是个身经百战的老手,看到李旭策马杀来,非但不躲避,反而主动迎上前,以长枪和弯刀相对。“杀一个够本!”“老子已经赚足了!”大小喽啰们嚷嚷着,跟在头目身后举起木棒、镰刀。敌我双方很快撞到了一处,金属敲击声和人的呐喊声交织,红雾弥漫,给天地间所有事物镀上一层粉色。
  李旭只用两招便将那名头目砍倒,对方看上去年龄比他还小,在被长刀砍中脖颈的那一刻,满脸诧异。生命的迹象很快从他的脸上溜走,倒地之前,他张开了嘴巴,似乎想笑,但从口中喷出的全是血。
  “少当家!”张季听见有人在哭喊,撕心裂肺。那哭声却令他心里猛地一松,手中的弯刀也挥舞得愈发顺畅。因为处于队伍末尾,大多数情况下他都是在观战,很少有机会出手。偶尔有一两个倒霉蛋从战马旁边晃过,张季急挥弯刀,迅速在对方身上切开一道尺许长的裂口。部落里所有的男人都有上战场的义务,在草原上这些年,胡人的招术他没少学。
  一名已经受伤倒地的喽啰兵猛然坐起,抱着一杆削尖了木棒直戳他的马腹。张季猛提缰绳,坐骑直接从另外几名喽啰兵的头顶跳了过去。罗远将手中长槊一拨一突,直接刺穿那名喽啰脖颈。“跟上!别恋战!”他向张季招呼,然后二人摆脱那些喽啰,跟在主帅身后杀向下一杆战旗。
  和官军一样,流寇们也全凭旗帜来掌控队伍。随着一面又一面战旗被砍倒,张金称的部属明显发生了混乱。他们还在奋力苦战,却得不到有效的组织和指挥。平素里在队伍起到核心作用的老兵们一个接一个被杀死,剩余的小头目们威望和勇气不足,根本无法调度身边的弟兄。
  局势明显在向官兵一方倾斜,张季感觉到自家队伍遇到的阻力越来越小。他偷眼向前看去,正好看见主帅李旭挑开一把横刀。紧跟着,刀光一闪,那名贼人的脑袋高高的飞上了天空。
  “李将军!李将军!”亲兵中,有人为主将的勇武大声欢呼。
  “李将军!李将军!”张季跟着大伙高高地举起手中兵器,呐喊,欢呼,热血沸腾。
  “功名但在马上取!”这是很多人用来激励自己的座右铭。但放眼大隋,近二十年内能够凭借自身武艺,从寒门爬到大将军,大总管,郡侯位置的只有李旭一个。士卒们知道自己这辈子也未必能达到李旭目前的高度,但自家主帅的经历毕竟让他们看到了改换门庭的希望。这个希望不用太大,哪怕只有萤火虫尾巴光芒那么微弱的一点点,也足够鼓舞起人十倍甚至百倍的勇气。
  对于很多士卒来说,李将军三个字代表的不仅仅是他们必胜的信心。同时还代表着他们的人生目标。
  他出身与我等相同,才华也未必出众。只是凭借不屑的努力和一点点际遇。“人不是牲畜,不需要名种名血!”很多年前,虎贲大将军罗艺曾经说过的话,在李旭身上得到了一一印证。对很多弟兄们而言,李旭现在就是他们的将来。换句话说,成为下一个李旭,便是他们的全部梦想。
  “李将军,必胜,必胜!”城头上,也有无数步卒探出半个身躯,和城下鏖战的弟兄们以同样的节拍欢呼。四下里涌起的欢呼声如阳光,刹那间穿透流寇们用俚歌组成的愁云惨雾。将光明和希望投下去,向战场中央深深地投下去。
  “必胜,必胜!”亲兵们举刀呐喊,跟在李旭战马后,在敌阵中往来冲突。流寇们依旧舍生忘死,但他们的抵抗力就像开了春后的积雪一样越来越单薄。“必胜,必胜!”大隋士卒们催动坐骑,风一样从敌人身边驰过,刀光闪亮,绽放出最绚丽的生命之花。
  “加把劲,让他们再不敢来!”李旭举刀,高呼。“砸烂他们的胆子!”周大牛、柳屹、张季、罗远等人大声重复,压过战场上其他一切噪音。刀锋扫过流寇们简陋的皮甲,切开败革,切断皮肉,切碎筋骨,夺走一条条鲜活的生命。他们所向披靡,无人能挡……
  一小队喽啰兵在几名老卒的率领下扑上前,试图扭转自己一方的被动局面。他们知道自己的武艺远不如对方,所以呐喊声里充满了绝望。黑风毫不客气地踢飞了冲得最快的一名悍匪,李旭用长刀扫倒了第二个。周大牛用马槊捅翻了第三个,柳屹的对手转身逃走,被他从后边追上,一刀砍为两段。敌军快速分散,骑兵们从背后追逐,血很快染红了所有人的铠甲,有流寇们的,也有他们自己的。但没有人喊痛,也没有人退出,他们跟在李旭身后不停地挥舞着横刀长槊,一张张苍老或稚嫩的脸都变得通红,就像喝醉了酒。没错,他们饮得是战争之酒,沉迷其中,不知归路。
  那一刻,每个人都体验到一种迷醉的感觉。高高在上,如漂浮于云端。云下,是血与火组成的战场。他们的灵魂看着自己和敌人博杀,为自己的英勇而骄傲喝彩。他们忘记了恐惧,忘记了疲惫,甚至忘记了自己身上刚刚添加的伤口。敌人变得弱不禁风,一推便倒。那些伸过来的长矛和横刀动作缓慢,破绽百出。他们只要探出刀去,便能收获胜利。而胜利的滋味是如此甘美,就像新娘被烛火映红了的双唇……
  张季不知道自己跟在李旭身后冲破了多少队敌军,他感觉到自己这辈子从来没有一刻过得像今天这般畅快过。“怪不得仲坚叔宁愿刀头舔血,也不愿意再回塞外做富家翁。两种生活的差异的确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他痴痴地想,同时感受着驰骋疆场的万丈豪情。
  “老子今天砍倒了至少六个人,可以册勋一转,如果运气再好一些的话,有可能官升一级,从司仓参军升到行军库槽。”他用刚刚熟悉的大隋军规精确地计算着自己的收获,虽然他的父母早就音讯皆无,家乡也早就毁于战火。但如果得知他已经踏入仕途的话,二老在天之灵也会露出笑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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